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30-17:30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构建高层次的行业对话与业务合作平台,深入探讨前沿科技对法律服务模式的革新影响,同时坚守律师行业的专业内核与价值使命,助力南京律师在科技浪潮中把握机遇主动适应、引领发展,南京市律师协会将于近期举办第六届金陵律师论坛,本届论坛以“AI时代下法律服务的变与不变”为主题。为确保论坛质量,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相关论文,热切欢迎法学、法律工作者不吝赐稿。现将论文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AI时代下法律服务的变与不变
二、选题指南
(一)变奏——技术驱动下的服务重构与范式转移
1.知识产权方向
(1)AI生成内容(AIGC)的可版权性判定标准研究:独创性来源的再审视
(2)大模型训练数据集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扩张与边界重划
(3)算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挑战:从代码保密到模型权重与黑箱逻辑的保护策略转型
(4)元宇宙与NFT环境下的新型商标侵权认定:商标使用方式与混淆可能性的变迁
(5)人工智能驱动的知识产权侵权监测:从人工排查到全网自动化、实时化监测体系的建立
2.人工智能方向
(1)人机协同的尽职调查:AI自动化数据抓取与人工实质性判断的分工界面重塑
(2)法律科技(Legal Tech)的兴起:律所运营模式从“个人作坊”向“科技公司化”管理的转型
(3)预测性司法与合规:利用AI模型预判裁判结果与监管趋势,提供前瞻性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4)在线争议解决(ODR)的智能化:AI调解员与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对纠纷解决机制的重塑
(5)法律服务的普惠化:AI法律助手降低服务门槛,实现基础法律服务的规模化覆盖
(6)律师角色的多元化:从“诉讼代理人/法律顾问”向“AI训练师/算法伦理顾问”的拓展
(7)证据形态的数字化:电子数据取证从“文件审查”向“区块链存证与算法审计”的升级
3.数据交易与网络安全方向
(1)从“合规整改”到“资产赋能”:数据法律服务从风险规避向价值创造的业务定位转型
(2)数据产品登记与挂牌交易的法律服务流程再造:从人工审核到智能化辅助
(3)数据跨境流动的自动化合规审查:基于AI的负面清单匹配与风险预警系统
(4)数据交易撮合平台的法律科技应用:智能合约在数据交易结算中的实践探索
(5)隐私计算技术的法律服务应用:在数据流通中实现“可用不可见”的合规创新
(6)数据要素市场化背景下的新型法律服务产品:数据信托、数据保险等业务探索
(7)数据治理的智能化:AI工具在企业数据分类分级与合规审计中的应用实践
(二)守正——职业伦理与法治底线
1.知识产权方向
(1)激励创新与公有领域保留:AI时代知识产权专有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衡平坚守
(2)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要件:AI生成内容中“人类干预”与“智力投入”的底线要求
(3)专利法中的“充分公开”原则:AI算法模型可解释性与技术方案公开完整性的底线
(4)在先权利保护:AI训练与生成过程中对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尊重与不可侵犯性
(5)诚实信用原则:防范利用AI技术恶意抢注商标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底线
(6)法律关系中的人本主义:拒绝赋予AI法律主体资格,坚持人类为权利义务最终归属者
(7)权利用尽与平行进口: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地域性原则的坚守与协调
2.人工智能方向
(1)律师的勤勉尽责义务:AI“幻觉”与算法偏差下,人工复核与实质性审查责任的不可推卸
(2)保密义务的刚性约束:使用公有云AI工具处理客户数据时,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底线
(3)职业独立性与算法依赖:防止过度依赖AI导致的法律分析能力退化与独立判断力丧失
(4)程序正义与算法透明度:在自动化决策中,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与异议权
(5)法律适用的稳定性:面对技术快速迭代,坚守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基本法治原则
(6)算法歧视的法律规制: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防止“算法共谋”与“大数据杀熟”中的适用
(7)客户利益至上:AI推荐的利益冲突排查工具不能替代律师的主动审慎核查义务
(8)法律职业的核心价值:在技术狂飙的时代,坚守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初心不变
3.数据交易与网络安全方向
(1)数据安全的底线思维:在数据开发利用中坚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本要求
(2)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定原则:数据处理活动中“告知-同意”机制的不可替代性
(3)数据主权与跨境流动:坚持国家数据安全底线,防范数据霸权与长臂管辖的法律应对
(4)监管科技的合规性:利用AI工具进行监管合规时,坚持法律优先于技术的基本原则
(5)数据交易的公平性原则:防止数据垄断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6)数据主体的权利保障:在数据流通中坚持个人知情权、访问权、删除权等基本权利
(7)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服务提供者对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定责任
(8)数据泄露的应急处置:坚持法定的报告义务与风险防控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破局——创新实践与业务重构
1.知识产权方向
(1)AI生成内容的权属登记制度创新:构建“开发者-使用者-贡献者”多元权益分配机制
(2)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障碍与突破路径研究
(3)跨境数据流动中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构建
(4)AI时代下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识别与规制机制创新
(5)数字丝绸之路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重构
2.人工智能方向
(1)律师使用AI工具的标准化操作规程(SOP)制定与实施
(2)基于AI的法律服务产品定价模型创新与市场化路径
(3)律师在AI伦理审查中的角色定位与制度保障
(4)AI辅助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实践
(5)律师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构建
3.数据交易与网络安全方向
(1)数据资产入表的确权路径创新与风险防控机制
(2)数据交易场所的合规监管创新与风险处置机制
(3)数据跨境流动的合规评估创新方法与工具开发
(4)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法律责任认定创新
(5)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机制与监管创新路径
(四)其他
(1)AI时代律师核心竞争力重构:从传统技能到数字化能力的转型
(2)法律服务产品化的工业化路径与质量控制体系构建
(3)律所数字化转型的组织架构调整与管理模式创新
(4)法律科技生态系统的构建与协同发展机制
(5)AI时代法律服务标准化与个性化的平衡创新
三、征文要求
围绕上述主题进行,题目自定。来稿须杜绝抄袭,文章需观点鲜明、立论科学、引证可靠、文字精练、数据准确、图表清晰,具有实操性、创新性、探索性、学术性。本次论坛征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未入选作者,不另行通知。
(一)内容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论文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主题鲜明突出。紧扣“AI时代下法律服务的变与不变”主题,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和现实针对性。
3.理论实践结合。鼓励将前沿理论与南京本地法律服务实践相结合,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务操作性。
4.观点创新独到。提倡独立思考,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避免简单重复已有研究成果。
5.文字规范流畅。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精练,字数控制在4000—8000字为宜。
(二)格式规范
论文应按照以下格式规范撰写:
标题:宋体,二号字,居中。如有副标题,用小三号仿宋体,居中,前加破折号。
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用小四号宋体,置于标题下方。
摘要:300字左右,概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用小四号宋体,段前标注“摘要”并加粗。
关键词:3—5个,反映论文核心概念,词间用分号隔开,用小四号宋体,段前标注“关键词”并加粗。
正文:
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号,独立成行,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四号,可加粗,独立成行;
三级标题:仿宋_GB2312,小四号,加粗;
正文内容:仿宋_GB2312,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8磅。
注释:采用页下注,每页单独排序,序号用①②③…标识,小五号宋体。
参考文献:置于文末,按引用顺序排列,小五号宋体,格式参照《法学引注手册》。
(三)原创性要求
投稿论文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严禁抄袭、剽窃、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论文同时报送其他征文活动或论坛交流的,应当在投稿时予以说明,投稿即视为同意南京市律师协会享有编辑、刊登稿件(含电子形式)的权利,作者保留署名权。
四、成果运用
获奖论文将汇编成册,出版《第六届金陵律师论坛论文集》。获奖作者优先受邀参加第六届金陵律师论坛主旨演讲或圆桌对话。优秀论文推荐至《金陵律师》会刊及相关核心期刊发表。
五、征稿期限及投稿方式
(一)征稿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njlx68567885@163.com(本次征文仅接受电子邮件,谢绝纸质稿件);
(三)邮件格式
1.邮件标题:“2026征文+作者姓名+单位+选题方向(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数据交易与网络安全)”;
2.附件格式:Word文档(命名示例:“人工智能与法律服务的融合发展_张三_XX律师事务所”);
3.来稿务必注明“金陵律师论坛”征文字样,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方式:025-68567885。)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