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作者:万里 日期:2007-07-19 阅读:9,717次
———略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
司法部在《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中提出“推进律师文化建设,把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作为推进律师工作发展的重大举措”,这充分说明,律师文化建设在律师行业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也说明律师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带着怎样建设律师业文化的问题,我就我县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一、我县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现状
(一)律师事务所对文化建设的观念淡薄。在调研走访中,我县多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不注重律师文化的建设,甚至不能理解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概念。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作为建设先进所的理念和经验在我县遇到了尴尬,这也影响和制约了我县律师业的发展。
(二)观念严重陈旧,对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存在误区。在走访中发现,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对文化建设有一些认识,但在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认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是大的城市的大的律师事务所的做法,在我们县的这些小所不需要搞文化建设,也没有能力去搞什么文化建设,只要能多办案多挣钱就行了。还有部分律师认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的事情,和聘用律师没有什么关系等等。
二是把文化娱乐活动简单理解为就是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把制定娱乐活动方案当成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有律师误解律师事务所文化是唱歌、跳舞和组织旅游。虽然这些活动是增加凝聚力的方法,也应当说是文化活动,是拓展律师文化的一种载体,但却不是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活动的全部内容。
三是把律师事务所的制度建设理解为文化建设。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县在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运作和规范律师的办案行为父母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我县律师事务所也都在不断完善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但是这些不是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现阶段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一)律师事务所文化
每个知名企业和成功企业都有属于自己的企业文化。律师事务所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的组织,也应建立符合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特色的文化。
1、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含义与功能及文化建设的内容
律师事务所文化是由企业文化演变而来的。美国哈佛商学院的著名教授约翰.科特推出了一本很有名的《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的著作,提出了一个重要论断,就是:企业文化对企业长期经营业绩有着重大的作用,在下一个十年内企业文化很可能成为决定企业兴衰的关键因素。无论这个观点能否成立,都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企业文化肯定对企业兴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同理,律师事务所的文化也是一个事务所成功与否的关键。
律师事务所文化是一个事务所在长期经营管理实践中所凝结起来的一种文化氛围、事务所价值观、事务所精神境界和事务所律师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律师事务所文化具有六种文化力:首先是凝聚力,第二是激励力,第三是约束力,第四是导向力,第五是纽带力,第六是辐射力。这六种力量在现在和未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中将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强烈地表现出来。
那么,究竟需要培养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呢?首先,要确立事业观。一个事务所的建立,不应单纯以赚钱谋生为目的和出发点,而应把律师职业看着一项事业。这就要求事务所的每位成员在注重自身资本积累的同时,更要努力培养“生死与共”的价值观,确立主人翁意识。其次,要树立创新意识。创新是事务所永恒的主题,建立良好的创新机制是事务所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第三,要营造学习氛围。第四是注重人本管理。著名学者杨振宁说“21世纪企业的竞争是人才与科技的竞争,是中国超越发达国家的主战场”。事务所是人的结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根本就应当倡导以人为中心的人本管理哲学。第五,要接受优秀的领导。第六,要培养团队精神。第七,要提高服务质量。第八,要民主兼顾效力。第九,要增强竞争意识。
2、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事务所文化是以人为中心,可以增强事务所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持久力的各种精神因素、道德因素、信念因素、环境因素、职能因素的总和。因此,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具有以下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可以增强事务所的凝聚力。律师自身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底蕴,而传统的律师业务使这种底蕴得不到发展且使律师成为独来独往、独自奋斗的自由职业者。事务所文化的建设则可以创造一个文化氛围,让每个律师在这个环境中得以沟通、交流,得以帮助和激励,形成一个优秀的团队。我县目前事务所的现状很充分的说明了这种凝聚力的重要。
其次,可以激发事务所的创造力。事务所追求完美的服务,提高服务的质量,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信誉,得到社会的认同。这种认同源于事务所文化的创造力,他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了法律文化和法律人的理念。
再次,文化建设支撑事务所的持久力。目前,律师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事务所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并不断发展呢?恐怕光靠物质和金钱的维系是不够的,必须借助一种隐含于内而又彰显于外的意义和价值,这就是特定的理念和文化即事务所的文化建设。
三、当前我县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地确定事务所文化的内容。律师事务所确立所文化内容时,应根据事务所发展规划与发展阶段,事务所管理现状,及人力资源状况等因素,从基本规章制度中高度抽象和提炼,从而确立自己特有的所文化,并以此作为事务所发展的精神支持。
(二)充分发挥事务所领导人和管理层的宣传、示范作用。事务所文化确立后就应在所内部灌输事务所文化。企业领导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做企业文化的“传教士”。道理很简单,思想如果不统一,企业是干不成功的。律师事务所领导人和核心管理人员亦是如此,在灌输事务所文化方面,应当言传身教,身体力行。
(三)注意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灵活科学地建立事务所文化。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渠道和载体要丰富、有效。例如:创立所训,创办所刊,对外对内进行事务所文化宣传;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召本所成员;坚持开展理论、业务探讨,形成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合作、互相促进的气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所内气氛,形成团体意识等等。
(四)事务所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与时俱进。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律师事业要适应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律师事务所文化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而不断进步、丰富、更新和升华。这就要求律师事务所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接受新生事物,及时捕捉社会发展进步的信息,使得本所的文化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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