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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培育对象的通知
日期:2022-09-27    阅读:1,170次

宁律秘通2022215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市律协将组织我市律师参加省律协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2. 依法在江苏省内设立,拥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3. 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律师人才队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4. 在版权、专利、商标、软件、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5. 近五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本所律师受到惩戒的行为发生在其他律所执业期间的,不影响现所在律所的推荐评选。

二、实施程序

各律师事务所对照指定条件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认为符合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培育要求的,向市律协进行申报。

省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力量,对培育对象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水平,聚力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

三、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2022928日(周三)中午12:00

报名方式:

请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将《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推荐表》(附件1和《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申报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指定邮箱njlx68567885@163.com。

附件:1.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推荐表

2.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申报登记表

2022926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电话025-68727952。)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1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推荐表
  • 2、 附件2 知识产权领域专业律师事务所申报登记表


  • 责任编辑:宗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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