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介绍 >> 纪要简报
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6-04-12    阅读:10,672次


市七届律协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七届律协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4月6日在南京市律协阅览室召开,会议由谢满林监事长主持。会议研究了相关工作,纪要如下:

一、谢满林监事长传达了全国律协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

二、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南京市律师协会驻委监事工作办法》

仇松林监事长介绍了《南京市律师协会驻委监事工作办法》起草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并提请监事会审议。参会监事及蔺瑸秘书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监事会经表决原则通过了《南京市律师协会驻委监事工作办法》并在修改完善后正式下发。

三、修订完善了监事会《南京市律协监事会监督评价标准》

谢满林监事长介绍说监督评价标准的出台后,理事会等各层面提出了一些意见,为了使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并且有可操作性,评价标准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位监事发表了意见。会议讨论了,蔺瑸秘书长草拟的《南京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考核评分标准(讨论稿)》,会议认为该讨论稿应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不作为监事会制订的规则。监督评价标准将按照本次讨论的意见修订、完善后下发。

       四、讨论确定了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重点和方向

谢满林监事长介绍监事会在2015年工作上的多种尝试取得较好的效果,监事会“程序为主、实体为辅”的监督方式基本确立,这仍然是2016年度的工作方向。与会监事对监事长的发言均表示赞同并对如何做好2016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表态并提出了相应建议。谢满林监事长还提出2016年度的几项具体重点工作:1、2016年5月左右上海即将举办全国律协监事会论坛。要求全体监事准备相关文章参会。2、2016年监事会将组织一次外出学习考察。3、根据协会秘书处安排,承办2016年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峰会相关工作。

五、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宣东作重要讲话

陈宣东副局长对监事会一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就监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1、监事会工作应当明确职责、完善机制;2、监事会与理事会应当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建立相互协商、沟通的日常机制;3、建议监事会在工作中要注意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4、建议监事会对监督对象要严格监督与激励培养并重。

参加会议人员:谢满林、仇松林、俞姚华、曹力、甘霖、李春香、聂新鹏。

列席会议人员:陈宣东、丁勇、周向阳、蔺严震、赵莉。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64月11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赵莉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