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 律师会见服务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0-05-11    阅读:2,694次

宁律秘通【2020】68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回应广大律师的需求反映,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下律师会见工作的便捷性和体验感,经市律协与市监管支队沟通协调,拟对前期律师会见服务工作进行微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网上预约开始时间

2020年5月12日起,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网上预约开始时间,由原来的北京时间零时开始调整为上午8时开始。

二、简化会见申请手续

2020年5月12日起,申请到本市其他看守所(市看、二看、三看和六合区看守所除外)会见的律师,无需再向市律协秘书处指定的邮箱提交相关材料,可直接电话联系相关看守所,并按照与看守所预约的时间前往会见。

如看守所需要提交附件1和2,会见律师可持附件1和2到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审核盖章。

联系人:毛钰如,联系电话:025-69851875。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0年5月11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申燕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