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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24】275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00前选定培训平台并完成报名。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关于开展 2024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为满足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需要,经研究,省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省实习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实习证,尚未通过集中培训考核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方式
实习人员选择无讼或点睛培训平台报名参加网络集中培训, 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阅必修和选修课程表、课务安排、考勤方式、 报名和缴费流程等。
三、培训时间
1.实习人员须在11月11日下午14:00前选定培训平台,并按照指导文件载明的途径完成报名。
2.11月11日至12日,省律师协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实习人员开通培训权限。开通权限的具体时间由培训平台通知。
3.实习人员应在11月13日0:00-12月10日24:00时前完成要求的必修及选修培训课时。
4.12月12日上午10:00—11:00进行在线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培训及考试要求
1.课时要求:本次培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100课时,选修课由实习人员自行选择但必须修满80课时以上。
2.考试资格:全部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课时要求,方可参 加线上考试。
3.具体课程及课时详见培训平台课程清单,因平台课程编 排及片头、片尾时长不同,两平台课程总时长稍有区别,具体 课程及课时计算规则详见培训平台课程清单。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 350 元/人,费用自理。
2.实习人员按照培训平台报名指导文件中注明的方式自行缴费,可根据个人需要,要求培训平台出具发票。
六、培训管理
1.实习人员因未及时签到或者播放倍速等其他原因导致缺 修课程或者课时量不达标,必须在规定培训期间内重修,否则 视为培训不合格。
2.线上考试主要范围为必修课相关内容,满分100分,60 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考试环节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未 通过考试的实习人员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3.为保障培训顺利进行,省律师协会要求培训平台建立培 训交流群,并在报名指导文件中列明平台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为实习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4.经省律师协会审核,完成培训课程任务且考试合格的实 习人员,可以通过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实习人员集中 培训结业证书。
5.本次培训结果为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师协会组织 后续实习培训的需要重新付费。
6.实习人员要高度重视集中培训活动。发现空挂、冒名、 代考等不当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已取得《实习人员集中 培训结业证书》的,将予以注销。
七、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认真组织好本地实习人员网 络集中培训报名工作,督促实习人员及时参加培训和考试。
2.省律师协会将协同培训平台严格审查核验报名人员信息, 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处理。
3.省律师协会将对实习培训与结业考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4.培训平台指导文件和报名缴费二维码如下:
(1)无讼指导文件二维码
无讼报名缴费二维码
无讼交流群二维码
无讼培训服务电话:400-010-5353 转 1
(2)点睛指导文件二维码
点睛报名缴费二维码
点睛网教务群二维码
点睛培训服务联系人:史丽丽18600832675 (同微信)
袁 涛 18600837091 (同微信)
省律协联系人:苍 芹 025-86215316
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