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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4-11-01    阅读:3,653次

宁律秘通【2024275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半年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20241111下午14:00选定培训平台并完成报名

 

附件:《关于开展2024半年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111


附件:


关于开展 2024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为满足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集培训需要,经研究,省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24下半年全省实习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实习证,尚未通过集中培训考核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方式

实习人员选择无讼或点睛培训平台报名参加网络集中培训, 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阅必修和选修课程表、课务安排、考勤方式、 报名和缴费流程等。

三、培训时间

1.实习人员须在1111日下午14:00前选定培训平台,并按照指导文件载明的途径完成报名。

2.1111日至12日,省律师协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实习人员开通培训权限。开通权限的具体时间由培训平台通知。

3.实习人员应在11130:00-121024:00时前完成要求的必修及选修培训课时。

4.1212日上午10:0011:00进行在线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培训及考试要求

1.课时要求:本次培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100课时,选修课由实习人员自行选择但必须修满80课时以上。

2.考试资格:全部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课时要求,方可参 加线上考试。

3.具体课程及课时详见培训平台课程清单,因平台课程编 排及片头、片尾时长不同,两平台课程总时长稍有区别,具体 课程及课时计算规则详见培训平台课程清单。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 350 /人,费用自理。

2.实习人员按照培训平台报名指导文件中注明的方式自行缴费,可根据个人需要,要求培训平台出具发票。

六、培训管理

1.实习人员因未及时签到或者播放倍速等其他原因导致缺 修课程或者课时量不达标,必须在规定培训期间内重修,否则 视为培训不合格。

2.线上考试主要范围为必修课相关内容,满分100分,60 分以上(包含60)为合格,考试环节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未 通过考试的实习人员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3.为保障培训顺利进行,省律师协会要求培训平台建立培 训交流群,并在报名指导文件中列明平台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为实习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4.经省律师协会审核,完成培训课程任务且考试合格的实 习人员,可以通过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实习人员集中 培训结业证书。

5.本次培训结果为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师协会组织 后续实习培训的需要重新付费。

6.实习人员要高度重视集中培训活动。发现空挂、冒名、 代考等不当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已取得《实习人员集中 培训结业证书》的,将予以注销。

七、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认真组织好本地实习人员网 络集中培训报名工作,督促实习人员及时参加培训和考试。

2.省律师协会将协同培训平台严格审查核验报名人员信息, 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处理。

3.省律师协会将对实习培训与结业考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4.培训平台指导文件和报名缴费二维码如下:

1)无讼指导文件二维码         

  

无讼报名缴费二维码

    

无讼交流群二维码

 

无讼培训服务电话:400-010-5353  1

2点睛指导文件二维码

            

点睛报名缴费二维码        

               

点睛网教务群二维码

 

 

点睛培训服务联系人:史丽丽18600832675 (同微信)

   18600837091 (同微信)

 

省律协联系人:苍       025-86215316

 

 

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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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张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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