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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南京所举行高级顾问分享会
日期:2017-07-04    阅读:2,748次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律师队伍的业务建设。近日,刚刚受聘为京师南京所高级顾问的王旭教授、王朝勇院长为京师南京人开展了一场生动的讲座。京师南京所执行主任李宝团、各部门主任及律师、实习律师参加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由李宝团主任主持。

王朝勇院长的演讲主题为“虚假诉讼制度案例研究”。王院长将此主题分为三部分进行演讲,同时将各个部分结合诸多案例进行讲解。首先,他认为案件胜诉率大的一个前提,是民商事案件一旦确定为是虚假诉讼,就是刑民交叉案件,就有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罪,那么案件的赢面就会很大。随后,他抛出一个观点,虚假诉讼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文规定可能较为有限但是绝不简单,律师应当学会抽丝剥茧、区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在有限证据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证据的角度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后,他提出虚假诉讼的案件时有发生,而且出现了很多大案要案,随着中国政府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权力机关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更加重视。而随着国家对律师行业责、权、利的加重,未来中国律师将在虚假诉讼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强大帮助。

王旭教授的主题为“如何成为优秀的政府法律顾问”。王教授认为政府法律顾问是高效实质的学术与实践的对接,政府也越来越需要全身心投入于政府相关事务的律师,而非大律师,结合自己在对此课题进行调研之后所得出的理论,他将自己的讲座分为如下几个部分:一、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素质。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应当是具有政治性、专业性、充分地了解社情民意的综合性人才。二、政府法律顾问在未来的法律市场中大有可为,对于律师来说,未来政府法律顾问是律师开拓法律业务过程中的重要课题。政府法律顾问会给律师带来旋转门效应,律师在借此机会积攒人脉、了解政府运作过程的同时,也能享受可观的福利待遇。因此,尤其是需要开拓市场的年轻律师尤需把握机会。三、实践中政府法律顾问呈现的几种形态,分别是伙伴型、影子型、下属型、智囊型,其中政府与律师建立对等信任关系的伙伴型以及由律师宏观把控政府关键问题的智囊型这两种形态是最为健康且应被倡导的形态。四、律师在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时应理直气壮为自己争取相关权益,律师应享有参与相关事务、监督政府部门、获得报酬等多项权利,同时律师也负有为政府保守秘密及立场中立性的义务,唯有如此,这项法律服务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

张建国

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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