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律师申报 《南京市安全生产师资库》的通知
日期:2019-07-11    阅读:1,062次

宁律秘通【2019120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适应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调整,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充实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力量,市应急管理局拟对《南京市安全生产师资库》(宁安监〔2018〕80 号文附件)进行充实和调整,市律协组织律师申报《南京市安全生产师资库》,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名称

“南京市安全生产师资库”更名为“南京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师资库”。

二、专业分类

将师资专业调整为四大类:

(一)安全监管类:指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应急管理系统人员开展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管知识、应急救援、行政执法等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企业培训类: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普通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社会教育类:指对机关、事业单位、院校、社会团体的人员以及社区居民等开展的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

(四)特种作业类:指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开展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培训。

上述四个类别还可进一步细分培训内容或工种(特种作业)。

三、入库条件 

入库师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风正派、品德优良、认真负责、勤勉敬业,且本人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且从事安全监管或教育培训工作满 5 年以上。从事特种作业培训教师须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工以上技能等级(本条所称以上均包含本级)。

(三)熟悉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领域的政策法规和相关标准, 有较高的政策把握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关专业丰富的理论 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

(四)本人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培训工作,并能熟练应用 PPT 等多媒体手段进行授课。

(五)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可以申报进入师资库,但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

四、申报要求

原师资库人员无需再申报,新申报人员按下列要求申报: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南京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师资申报表》(见附件)并签名,并选择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报送市律协秘书处,由市律协秘书处统一进行报送。

2、申报人除提交书面申报表外,还应提交申报表填写资料对应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五、截止时间及报送方式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812上午12点前

网上报送

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组织律师申报《南京市安全生产师资库》的通知 ”,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步骤完成报名并上传附件(南京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师资申报表

纸质版南京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师资申报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请装订好通过邮寄或本人送至南京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025-68567885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2号楼6楼。(邮寄请使用EMS或顺丰)

                         

附件:南京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师资申报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7月11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南京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师资申报表


  • 责任编辑:陈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组织律师申报 《南京市安全生产师资库》的通知》仅对“ 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0人(还剩29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9-07-11 12:00:00 至 2019-08-12 12: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