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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会的通知
日期:2024-09-19    阅读:1,287次

宁律秘通【2024】239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师的交流,探寻新的律师业务机会,研究新的律师实务问题,提高业务技能服务能力,推动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南京市律师协会定于近日举办第二届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举办方式

时间:2024年9月22日周日(上午9:30-下午17:00)。

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线下地点: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纽约厅。

线上南京律协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

二、会议主题

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律师新业务与新实务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京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公司治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都市圈协同发展专门委员会

协办单位:都市圈其他城市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

四、报名方式

1.南京市律师协会:40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周五)15:00;

报名方式: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第二届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会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报名开放名额40人,报满为止。

五、活动流程

(一)9:30-10:00   报到

(二)10:00-10:15  领导致辞

(三)10:15-11:50  第一单元研讨

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律师业务新机会

1.苏聪聪:关于新公司法施行后律师业务新机会的调研报告;

2.莫燕雯: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合规业务的影响——着眼于新公司法第177条;

3.张有旺:新公司法对减资规则的改进及对律师诉讼业务的影响;

4.王  治:新《公司法》对破产清算程序的影响;

5.于  静:新公司法施行背景下的律师业务拓展与实施——以江苏百闻律师事务所职业化改革为视角。

(四)11:50-13:00  午餐、休息

(五)13:00-14:10  第二单元研讨

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公司治理革新

1.申  利:新《公司法》视域下公司章程制定的策略与考量;

2.黄  卉:新公司法视角下董监高责任及其外部化;

3.冯  康:新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调整与企业合规管理的完善;

4.王云霞:新公司法下数据资产出资研究。

(六)14:20-15:30  第三单元研讨

新公司法对律师诉讼业务的影响

1.仇雨桐:新《公司法》背景下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之诉的实务思考;

2.殷力强:新《公司法》背景下违法实质减资股东责任的实务解析;

3.潘申石: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实际出资人权益保护研究;

4.丁  广:目标公司履行“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义务的前置减资制度——对新公司法第224条第三款的理解与适用。

(七)15:30-15:40  茶歇、休息

(八)15:40-16:50  第四单元研讨

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并购重组实务

1.范大平:略论新公司法对私募基金设立合规及退出的影响;

2.沈勇明:新公司法对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的影响;

3.马君儒:浅析新公司法施行后并购税务处理;

4.徐  培:新公司法视角下投资人参与破产重整路径简析及法律建议。

(九)16:50-17:00  论文颁奖、领导致辞、监事发言。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025-6872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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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申燕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举办第二届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会的通知》仅对“ 全部实习人员,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4-09-19 00:00:00 至 2024-09-20 15: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