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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由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商事仲裁进律所”系列培训活动第四期培训在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通过线上及线下的方式成功举办。
市律协副会长韩旗,市律协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朱军、副主任曹春武、陈喆、新能源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冠华、跨境贸易专业委员会委员吴知然,市律协仲调委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和发展部立案秘书袁诗吟、王昕,及各律所律师、实习律师、对仲裁感兴趣的法律从业人员等参加活动。
活动由市律协仲调委委员张心怡主持。
市律协副会长韩旗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嘉宾、律师同仁们表示了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中虑所的专业特色及其在商事仲裁领域的投入及发展。他强调了商事仲裁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并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南京仲裁委员会的交流合作,提升南京律师的仲裁业务能力。
随后在主题培训环节,市律协仲调委副主任曹春武以《仲裁协议的草拟与效力》为题给大家做了主题分享。他从仲裁协议的定义与内容要素出发,深入剖析了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结合实践案例指出了因仲裁协议效力而导致争议的情形,并就如何草拟仲裁协议给出了详细建议,加深了与会者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理解。
交流发言环节中,市律协新能源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冠华以《仲裁思维与诉讼思维的差异》为题作了主题交流。他结合具体案例,从顶层思维的角度分析了仲裁与诉讼的差异,并就如何在仲裁案件中运用仲裁思维提出了具体建议,包括重视仲裁条款的约定、发挥仲裁机构的优势等。他的分享使与会者对仲裁与诉讼的差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有助于大家在实践中更好的把握仲裁制度。
市律协跨境贸易专业委员会委员吴知然以《涉外仲裁条款的拟定》为题作了主题交流。他从涉外仲裁协议等基本概念入手,探讨了涉外仲裁条款的拟定要点,强调了涉外仲裁条款中需要明确仲裁机构、仲裁地、仲裁规则及仲裁语言等关键要素,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不同仲裁机构的示范条款及其特点,为与会者提供了宝贵的涉外仲裁条款拟定的实务经验。
在培训及主题分享后的点评环节,市律协仲调委主任朱军对本次培训内容予以了高度评价。他认为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分享的内容无论在思维角度还是仲裁实操方面,对于提升律师群体的仲裁业务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朱主任对大家积极参与“商事仲裁进律所”系列培训活动表示感谢,并希望借此系列培训推动南京律师商事仲裁整体水平的发展与提升。
问答交流环节,市律协仲调委副主任陈喆同与会者们积极参与,就仲裁前置程序、仲裁员的选择、涉外仲裁的送达等实操问题与现场嘉宾进行探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和发展部立案秘书袁诗吟、王昕针对大家的提问做出了全面且深入的解答。
最后,中虑所执行主任赵丽敏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发言。她代表中虑务所对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司法局以及市律协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未来能有更多此类培训活动,以不断提升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随着本次活动圆满结束,“商事仲裁进律所”系列活动已经成功举办四期。未来,该系列活动将继续为南京律师提供高质量的仲裁业务培训与交流平台,为推动南京乃至全省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提升商事仲裁整体质量水平贡献力量,以顺应党以及市场的需求,维护公平有序、互利共赢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