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一期生物医药领域法律专业领军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日期:2024-09-26    阅读:390次

宁律秘通【2024】245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培养一批生物医药领域法律专业人才,南京市律师协会拟定举办“第一期生物医药领域法律行业领军人才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随着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其法律环境也日益复杂,对既懂生物医药又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需求急剧增加。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强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号召,培养一批既具备深厚法学功底又熟悉生物医药产业特点的法律人才。南京市律师协会决定组织举办“第一期生物医药领域法律专业领军人才研修班”。

本次培训作为我市生物医药领域法律领军人才研修班的第一期培训,计划通过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共计四期培训,培训方式包括集中授课、线下实践授课、互动交流、论文写作等形式。培训结束时,对经过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研修班将颁发结业证书,评选并表彰优秀学员,并将学员们的论文编辑成册。同时,本次研修将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无正当理由旷课、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提交论文以及有其他严重违反教学纪律行为的学员,视为未完成培训,不发放结业证书

二、课程设置

研修班课程集中授课四次,均安排在周末其中一天。课堂授课内容包括:生物医药领域行业和发展概述、行业热门及前沿技术展望、BD及财务相关问题、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反腐败及反商业贿赂、争议解决、投融资及资本市场等;线下实践授课内容包括:生物医药企业或园区现场走访调研活动。根据课程需要和学员反馈,研修班对培训内容可根据情况做酌情调整。

三、报名条件

本期拟招收学员50名左右,其中南京市执业律师40人,南京都市圈城市(镇江、扬州、常州、淮安、马鞍山、宣城、滁州、芜湖各1人)拟招收执业律师10名,选拨标准及名额由南京市律师协会同各都市圈城市律师协会协商确定(异地学员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严谨执业纪律和良好职业道德,同意服从学员纪律要求;

3、执业年限:执业1年以上;

4、工作经历:代理过3件以上生物医药领域案件,或为2家以上生物医药领域单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5、对具备生物医药领域专业背景,或曾在各类辩论赛中获奖、具备生物医药法律相关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地级市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学术会议有研究成果等)的人才,将优先选拔;

6、近三年未受到行业内行政处罚或处分;

(条件3和4满足其一即可,报名时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裁判文书、代理合同、工作证明文件等)。

(二)选拔规则

1)选拔方式为书面审查,根据书面材料择优确定。

2)南京律协秘书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初选,书面材料不齐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淘汰。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6::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9上午1000

1.南京执业律师报名方式:请打开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第一期生物医药领域法律专业领军人才研修班”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附件(详见附件)后点击报名。

2.南京都市圈各市律师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各市律协秘书处,由各市律协秘书处审核后统一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njlx597424700@163.com。

 

附件:“生物医药领域法律行业领军人才研修班”报名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谷佳新  联系电话:025-68567881)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生物医药领域法律行业领军人才研修班”报名表


  • 责任编辑:谷佳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第一期生物医药领域法律专业领军人才研修班”》仅对“ 全体专兼职律师,全体公司律师,全体公职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报名中     报名人数限制:6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4-09-26 16:00:00 至 2024-10-09 1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报名人数已满,不能报名。如果需要取消报名,请点击此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