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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8-31    阅读:1,304次

宁律秘2023145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的本市执业律师登录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通知公告栏内打开“《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律师会员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通道。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2:00。

全市律师参训人数限定为45人,参训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

(二)具有一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财产处置问题业务技能和经验。

(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且没有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等。

(四)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平台点睛网、无讼学院听课学时本年度学满40课时优先考虑。

 

附件:《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联系人:谷佳新,联系电话:025-68567881)。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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