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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8-31    阅读:871次

宁律秘2023145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的本市执业律师登录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通知公告栏内打开“《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律师会员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通道。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2:00。

全市律师参训人数限定为45人,参训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

(二)具有一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财产处置问题业务技能和经验。

(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且没有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等。

(四)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平台点睛网、无讼学院听课学时本年度学满40课时优先考虑。

 

附件:《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联系人:谷佳新,联系电话:025-68567881)。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 责任编辑:谷佳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的通知》仅对“ 执业满3年,未受到处罚的专职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3-08-31 00:00:00 至 2023-09-06 12: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