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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 “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
日期:2017-05-24    阅读:2,444次

为继续深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领律师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江北新区发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5月22日,浦口区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充分发挥我区律师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新区建设发展中的职能作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为社区(村)居民提供公平、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为新区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氛围。

《办法》本着服务性、公益性和均等化的原则。“律师进社区”主要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法律咨询、帮助困难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促进社区自治和管理。

采用定期、定点的方式在居民法律需求较大的社区(村)开展驻点法律服务:在全区选择30个矛盾较为突出和集中的社区(村)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以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为平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社区(村)“一对一”挂钩结对,各律所和法服所负责向结对的社区(村)派驻1名律师(包括实习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采用巡回、预约的方式在30个驻点社区以外的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主要通过在村居、广场、小区等显著位置张贴“司法进社区联系牌”,联系牌上载明律师的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方便社区(村)和居民通过联系牌预约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问题。

《办法》要求法律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行业纪律要求,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要引导居民依法从正当途径实现诉求,尽力缓和社会矛盾。积极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本区逐步形成“有法律问题找社区律师”的社会法治氛围。

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

张建国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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