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3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站之窗
选聘专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日期:2015-05-30    阅读:783次
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高全区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认识和水平,区司法局经过反复调研,结合溧水区实际,选聘专职律师,作为今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力量。
此次选聘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全部系法律素养高、办案经验丰富的专职执业律师,由所属律师事务所选派,直接参与溧水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接听处理、现场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目前,区司法局已出台方案、协作律师服务公约、协作协议,依据上述方案和公约,在区属家律师事务所内选聘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原则上法律援助案件全部由这名律师办理,并同时实行“点援制”,确保能满足申请人依法维权的需求。该方案将于月初开始推行。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