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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4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阅读:1,616次

宁律秘通202461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做实做优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助推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市律协将配合法律援助基金会在我市征集2024年度法律援助资助项目。现将《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律师个人或团体,根据附件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2024年3月25日前将《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4年度资助项目立项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指定邮箱njlx68567885@163.com。

 

附件:1.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导意见

2.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4年度资助立项申报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322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方式:025-68567885。)

 

附件1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2024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工作,持续推动资助项目提质增效,根据《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服务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资助项目需求调研情况,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就做好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印发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慈善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和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紧扣全省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法律服务供给,增强法律服务质效,全面推动新时代法律援助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更多慈善力量。

二、资助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践行为民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在法律援助公益事业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法律援助资助项目的政治性与公益性相统一。

(二)坚持围绕中心,紧扣司法行政工作。紧密围绕党中央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和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紧扣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聚焦化解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发挥法律援助资助项目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中的优势作用。

(三)坚持规范高效,强化品牌引领发展。以规范运作为基础,以提质增效、争先创优为目标,丰富法律援助服务供给,拓展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培育形成群众广为知晓、深受信任、值得依靠的法律援助服务品牌,以品牌建设引领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四)坚持共建共享,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持续推进“项目自筹+基金会配套资助”的合作模式,动员爱心企业、热心人士和社会团体为公益项目捐助善款,支持社会资源参与法律援助公益事业,推动形成新时代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共建共享新局面。

三、资助规模

2024年度,基金会计划法律援助公益项目支出不少于1000万元,资助实施法律援助项目不少于50个,资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00

四、资助重点

(一)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

1.乡村振兴战略;

2.依法治国战略;

3.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

4.“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5.与法律援助相关的其他战略部署。

(二)紧扣司法行政中心工作

1.“八五”普法规划;

2.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提升

3.涉外法律服务先导区建设;

4.“法治小区”建设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5.法企同行活动;

6.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7.区域性法治文化景观集群建设;

8.与法律援助相关的其他司法行政重点工作。

(三)聚焦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权益保护;

2.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

3.欠薪纠纷、合同纠纷化解法律服务;

4.急难愁盼问题相关的其他法律援助服务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法律援助机构、工青妇老残组织、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高校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完成法律援助资助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专业能力;

3.具有资助款项收款账户,能够开具相关票据,按照专款专用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独立会计核算;

4.具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公益事业。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项目的类型包括法援案件类项目、普法宣传类项目、法治培训类项目、帮扶救助类项目以及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项目;

2.鼓励申报有一定实施经验、群众反响较好、社会参与度较高的法律援助项目;

3.已获省法援基金会资助且尚未结项的项目,如需延续资助,仍须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4.对已获其他渠道资助的法律援助项目,省法援基金会不予重复资助。

(三)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结合资助重点和工作实际,认真策划项目内容,力求确保项目选题聚焦需求、突出重点;

2.项目实施方案应完整详实、切实可行,具有清晰明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员,以及可实现、可量化的项目指标;

3.项目单位应在做好调查研究、科学设计的基础上,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预算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2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4年度资助项目立项申报表


  • 责任编辑:宗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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