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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9】232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12月13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9年第十二批申请的83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13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于12月24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孔文娟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9年度第十二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12月17日
2019年第十二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实习单位 |
处理意见 |
存在问题 |
1 |
汤娅菲 |
隆安所 |
补材料 |
与指导老师合办的实训材料仅提供了一份,请进一步补充。 |
2 |
杨文轩 |
国浩所 |
补材料 |
无锡海尔达精密滑轮股份有限公司实习期从2018年9月30日开始,在此之前的不能作为实习材料,之后仅参与2018年10月的一次换届活动,无法体现其充分参与度,建议补充材料或更换其他卷宗。 |
3 |
许斌 |
蓝海所 |
补材料 |
五个案件实习活动记录以及指导老师点评内容简单、雷同;另补充郑书荣与林旭初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 |
4 |
张一洎 |
大成所 |
补材料 |
北京环境有限公司未收费事由未说明理由。 |
5 |
蒋飞飞 |
学森所 |
补材料 |
1、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补充委托合同; 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缺少谈话、庭审笔录等体现实习律师参与案件的材料; 3、离婚纠纷(2019)苏0102民初4085号缺少庭审笔录。 |
6 |
方丝丝 |
炜衡所 |
补材料 |
1、缺少顾问合同; 2、免费代理需律所出具情况说明盖章; 3、代理江苏银行浦口支行一案,诉状书缺少当事人盖章签字。 |
7 |
刘也 |
义科所 |
补材料 |
江苏康缘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一案应补充律所同意免费代理证明。 |
8 |
赵悦舟 |
昊信所 |
补材料 |
南京易程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复议案,行政复议决定书无实习人员姓名。 |
9 |
贺达 |
申浩所 |
补材料 |
1、王伟案判决书中载明的辩护人没有该实习人员姓名、需出具文书证明其作为辩护人的事实; 2、北京子潇薇商贸有限公司裁定书中无该实习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记载; 3、荆干案该实习活动记载的出庭情况与判决书记载的情况不符。 |
10 |
秦富强 |
苏南所 |
补材料 |
杨泉红案,协议涂改,未收费说明需加盖律所章。 |
11 |
黄何 |
天倪所 |
补材料 |
1、杨绪春案缺少收费凭证; 2、邹世顺案会见笔录无当事人签名。 |
12 |
纪晓红 |
炜衡所 |
补材料 |
姚恒案协议律师费与发票不一致,请补充说明。 |
13 |
崔玉凤 |
德恒所 |
补材料 |
无指导律师带领参加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