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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航百里,船行如歌”。“长江大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保护好母亲河不仅是海事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责,也是海事律师在处理船舶碰撞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等业务领域需要持续关注的重点内容。5月24日,市律协海商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在宁委员前往南京海事局参观学习。
南京海事局高度重视此次市律协海商委的参观交流活动,南京海事局葛同林局长,办公室、执法督察处有关人员以及公职律师代表与南京海事律师进行了座谈。双方就水上安全形势、事故调查处理、船舶登记管理等业务领域深入交换了意见。
活动期间,市律协海商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员参观了南京海事局政务中心和指挥中心,了解了海事政务业务受理情况和工作流程,观看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演示。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水上/海上交通管理雷达系统(VTS、AIS、CCTV等)的先进功能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海事部门推行的船舶污染物接收“江苏模式”也令人鼓舞。
南京海事局与市律协海商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业务交流、信息沟通,促进海事行政执法与海事律师法律服务之间的衔接,共同为长江南京段“钻石航区”建设贡献力量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