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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欣达律师事务所参加关心残疾人活动
日期:2014-05-27    阅读:1,650次

    2014年5月17日上午,第24个全国助残日来临,江苏欣达律师事务所甘贵祥、杨�、潘剑律师志愿参加了由栖霞区残联等部门共同举办的“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活动,一早就乘车来到尧化门市民广场,为周边居民的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早上8点半,志愿服务活动就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江苏欣达律师事务所的三位律师热情地向来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居民们也针对于他们关心的法律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发问。有的问1987年之前的社保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律师解答:2004年2月起用人单位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此用人单位并没有义务为劳动者补缴1987年以前的社保;有的居民询问很多年前借钱给他人,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律师解答: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20年内都可以凭欠条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的居民询问儿子、儿媳离婚后,儿媳搬走了家里的东西是否违法,律师解答:要看两人离婚时对婚内财产是否已分割,如果有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婚内财产应依协议或生效文书分割。活动持续了约3个小时,陆续有多名居民向江苏欣达律师事务所的三位律师咨询,三位律师也耐心地一一为居民群众做了详细的解答。,来往群众对两位律师的咨询答复均表示满意,本次活动赢得过往群众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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