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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协通【2018】2号
根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结果 与南京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予 同步 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5月27日结束。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十八条“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考核结果的律师协会申请复核。出具考核结果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68567889,联系人:赵莉。
附件:《南京市司法局公示》。
南京市律师协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