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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调解工作会议召开
日期:2023-12-11    阅读:512次

12月8日,南京市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要求,总结交流我市调解工作的成效经验,研究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的具体举措,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传达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法院抓贯彻落实提要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海主持会议。

徐锦辉指出,近年来,南京市的调解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502个,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499个,在全市村(社区)实现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全覆盖,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5个。创新推进新业态调解组织建设,培育商事商会调解组织33个,企业调解组织103个。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等调解衔接机制日益完善,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协调联动。出台了全国首部以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2022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万件,全市法院诉前成功调解5万件,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徐锦辉强调,要扛起政治责任,充分认清新时代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精准把握重要意义,把调解工作作为巩固执政根基、服务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作为护航城市发展、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作为化解矛盾问题、维护大局稳定的有力武器,真正把调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精准把握形势特点,客观上调解对象更加复杂、调解类型更加多样、调解方式更加多元、调解效果有待提升,主观上调解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任务推进存在速差、科技赋能存在落差、调解工作的基层基础相对薄弱。精准把握方法路径,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徐锦辉指出,要突出融合推进,持续建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调解置于基础地位,完善组织网络、延伸工作触角、打造样板品牌、积极培育精品人民调解工作室。把行政调解作为重要环节,凝聚思想共识、规范调解行为、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意见、加快建设进度,具有行政调解职责的部门要尽快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把司法调解融入本职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好调解协议履行的司法保障,处理好诉前调解和立案登记的关系。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一体推进建设,进一步规范传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做强商事调解,积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

徐锦辉要求,坚持系统集成,全面打造新时代调解工作的新高地。把资源整合起来,统筹力量、吸纳资源、实体运作,确保2025年底,区街两级“一站式”平台全覆盖实体化。把机制运行起来,加强各类调解以及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建立一窗受理机制、分流交办机制、多元调处机制、分析研判机制。把保障健全起来,强化数字赋能、法治支撑、管理考核,确保人员安心工作、用心调解。

徐锦辉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各板块各有关部门充分履职。市司法局统筹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市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市委政法委持续推进政法网格员进网入格、参与调解。各具有行政调解职责的部门和各板块有力有序推动工作开展。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发挥在行业指导、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推广“四下基层”,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急难愁盼的问题。强化队伍建设,尽快实现村(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等专职人民调解员应配尽配,加强律师调解员队伍建设,关心关爱调解员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调解员行为规范。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开展调研和理论研究,为丰富和完善具有南京特色、时代特征的调解制度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实践探索。

李后龙对全市法院深入推进新时代调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全力落实好司法调解,开展全过程、全领域调解,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提升调解工作效能,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调中有判、判中有调,力促既解案结、又解心结。二是要全力指导好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实调解力量,加强业务指导,落实激励机制,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效能优势。三是要全力对接好非诉解纷,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实体化运行,完善诉调衔接程序,推进类型化解纷,深化人民法庭工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实现诉与非诉全方位的功能互补、紧密衔接。四是要全力延伸好审判职能,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用心打造无讼品牌,发挥智慧赋能作用,做好司法建议工作,从根本上定分止争、实现和谐。

     会上,秦淮区人民法院、六合区人民法院、江宁区司法局、浦口区司法局以及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南京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栖霞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于文艳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受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25个市有关单位,以及各区法院,各区司法局(综治局),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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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巢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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