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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8】56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4月10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8年第四批申请的71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名13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于4月19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孔文娟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8年度第四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4月12日
2018年第四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实习单位 |
处理意见 |
存在问题 |
1 |
张玲 |
江苏墨菲所 |
补材料 |
非诉卷宗需补充材料,证明是实习人员本人做的。 |
2 |
檀梦颖 |
江苏宁瑞所 |
补材料 |
指导老师3份卷宗不齐。 |
3 |
张方艺 |
东恒所 |
补材料 |
一、浙江环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南京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朗坤公司诉环能公司纠纷案件、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南京圣诺热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朗坤公司诉安顺规划局纠纷案件、上海阿帕尼公司诉山东祥世新能源公司等合同纠纷。以上五个案卷均无指导老师指导的材料,也均无诉状、代理词等初稿的实训材料。二、朗坤公司诉环能公司纠纷案件,(2017)鄂0802民初943号民事裁定书,私自添加“实习”。 |
4 |
张成亮 |
江苏君远所 |
补材料 |
旧卷不完整,提供的所有卷宗中的结案报告均未签字。 |
5 |
曹越 |
博事达所 |
补材料 |
更换一本卷宗,南京恒龙聚星幕墙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卷中的法律建议书均由实习人员单独出具,要求实习人员另外提供其他卷宗。 |
6 |
黄敬德 |
江苏君远所 |
补材料 |
卷一:南京城开集团与江苏大江机械化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不完整,未见个案委托协议。卷二:南京城开集团与刘道令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常年法律服务协议不完整,未见个案委托协议,代理间未签字,以律师身份出具。卷三:通州间总南京公司与巢湖云海镁业公司纠纷问题同卷一。卷四:看不出实习人员参与案件痕迹。 |
7 |
汪锦民 |
江苏石城所 |
补材料 |
该实习人员为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无亲自承办案件卷宗。提交的谈话记录过于简单,要求其补充提交其他参与案件的相关谈话记录。 |
8 |
朱占勇 |
世纪同仁所 |
补材料 |
卷一:专项合同约定收费4万元,但开票仅2万元,需说明情况。 |
9 |
蒋新 |
朗盈所 |
不合格 |
实习期间以律师名义执业。 |
10 |
唐德祥 |
振泽所 |
不合格 |
提供的5本卷中有四本卷委托代理合同中直接写为律师,其中二份委托代理合同只有实习人员一人作为代理人且注明律师。江苏天茂公司案卷中,无委托人盖章,无庭审记录等相关材料,工作文书有缺,难以看出案件参与程度。 |
11 |
宋静云 |
爱信所 |
不合格 |
提供的5本卷中有三本卷委托代理合同中未注明实习律师。 |
12 |
马志秀 |
海浪所 |
不合格 |
指导律师商艳未参与指导。未提供指导律师参与办案的卷宗。 |
13 |
刘迎 |
友诚所 |
不合格 |
(1)南通四建与万琴民间借贷案件,授权委托书空白。(2)南通四建与张红新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报告显示省高院为审计法院与实际情况不符,授权书空白,结案报告显示判决书结案,无判决书。(3)南通四建与孙杰峰民间借贷案件授权书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