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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动态┃市律协中小律所发展指导委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
日期:2018-07-26    阅读:1,033次
南京律协  7月26日

2018年7月22日上午,南京律协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指导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小所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在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由中小所专门委员会主任唐俊华主持,中小所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王继强、李健、李瑾参加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丁勇以及南京市律师协会分管副会长贾政和参加会议进行指导。

市律协副会长贾政和出席会议

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丁勇出席会议

南京律协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指导专门委员会主任唐俊华主持会议


会议开始,大家紧紧围绕中小所专门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各抒己见。各位主任认为,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首先应该对目前南京中小所进行充分摸底,了解南京中小所现状。加强中小所之间的交流联系,交流中发现特色所,发展中打造精品所。发挥中小所平台效能,加强所和所的合作和融合,整合市场资源。中小所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所在律师事务所要将各自所在发展遇到的问题都列出来,共同探讨共同研究,促进行业发展,共同探讨未来,以此来实现中小所发展指导专门委员会成立的意义和宗旨。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首先要明确中小所发展指导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任务与目标方位,特别要紧的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中小所发展指导专门委员会不能是“观摩会”、不应是“维持会”、不要是“推介会”、更不只是“座谈会”。应当切实把握困扰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问题和需求,认真梳理支撑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结构和要素,调研提炼推动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的规划与文化,洞明师法致用中小律师事务所的成长与发展。要从解放思想再出发入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采取项目化推进的方式,系列化推送发展指导工作报告,将指导中小所发展落到实处。

与会人员共同认为,各委员所特别是主任、副主任所应当带头勇于自我剖析,从理念的先进性、制度的合理性、技术的科学性、运行的效能性、利益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解剖查找,查找“律师事务所发展什么?” “什么是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努力走进发展的深处,也就是要洞明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师法,要切实从思想观念上,正视并回答“极少有哪家律师事务所自甘成为中小所,自甘不求发展,自愿不做大、不做强、不做精”,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的亮剑于“不愿做大做强做精的律师事务所,不是好律师事务所”“不想当律师行业领军人才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中小所要成长、要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当然的道理。首先都要“开窍”,开“固步自封、孤芳自赏、自以为事”的窍;其次要“开明”,明白“律师事务所发展是所有相关职业人的命运共同体,是包括当事人、支持者在内的所有悉心人的命运共同体”;再就是“开放”,开放的人格与胸怀,开放的利益格局与职业尊严,必须解放思想再出发。最后提出八个字共同思考:

一是“鱼”——权和利,不可不谈,也不能不谈的利,权益的保障,利益的实现;

二是“渔”——办法和技术,无论是律师执业还是律师事务管理都有深层次的办法和技术变更与传授;

三是“欲”——追求与目标,事关凝心聚力、活力所在、人气聚拢;

四是“娱”——快乐与兴趣,快乐于所内文化活动,兴趣于所内业务水平的成长与荣耀;

五是“愚”——大智若愚,视个人利益为轻,视集体利益为重,拥有宽广的胸怀,强大的内心;

六是“遇”——机遇与遇见,律师在事务所内有事可做,可以因所内的培训与实践活动提升成长的高度,拉长技能的长度,以至于够得着更多机遇,磁得上更好遇见;

七是“誉”——信誉与荣誉,因所而荣,因信而誉;

八是“宇”——智慧与规律,把握内在规律,循理而行。

建议下次会议,专题“谈做大做强做精的困惑与对策”或“谈律师事务所发展什么?什么是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贾政和对中小所发展指导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贾会长指出中小所的发展问题是南京律师行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不仅因为中小所占南京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0%以上,还因为中小所的建设是规模所发展的基础,是律师人才成长的摇篮,是律所管理与业务创新的策源地。贾政和副会长还就如何做久、做强律师事务所,中小所的未来发展路径以及中小所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使命、工作的体系化思维、品牌化建设等提出的指导意见。

本次会议确定将于7月底召开第一次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届时将在会上明确各委员的职责与分工,制定发展计划与相关管理制度,将指导行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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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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