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热点资讯
2015年江苏公安法治建设十件大事
日期:2016-01-28    阅读:6,173次

1.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批示肯定江苏省公安厅率先成立法律专家顾问团。2015年2月12日,省公安厅在全国公安机关率先成立法律专家顾问团,法律专家顾问团由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律师组成,作为省公安厅的法律智库和咨询团队,将围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疑难复杂案(事)件办理、领导干部学法、公安法治理论研究等方面提供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3月2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批示:“此方式很好。”

  2.省公安厅连续第4次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2015年1月13日,省公安厅连续第4次被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省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在省级机关中排名第一。近年来,省公安厅依法行政的工作经验先后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法制员队伍建设荣获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2015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刊文报道江苏等地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重点宣传介绍了江苏公安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执法规范标准、执法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3.省公安厅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15年9月初至12月底,省公安厅对成立以来(1953年至2015年)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决定保留182件,废止189件,并编制发布《江苏省公安厅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江苏省公安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公安厅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是江苏省公安厅首部全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汇编,对于促进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建立科学系统的公安执法制度体系具有基础性作用。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也将对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清理。

  4.省公安厅研发应用全省统一的执法管理平台。2015年11月29日,“江苏公安执法管理平台”在全省公安机关正式上线部署应用。平台全面梳理公安机关接处警、行政和刑事案件近1000个执法风险监控点,能够在网上自动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在线审核、循数管理、智能预警、办案积分、执法档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告知、智能统计、执法责任追究等8大功能,民警办案活动全部在网上流转,公安法制部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全部在网上进行,极大提升了执法管理的效能。

  5.全省公安机关建设使用案件管理中心(室)。2015年9月29日,省公安厅在苏州吴江召开案件管理中心(室)经验交流会,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建设使用案件管理中心和案件管理室。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是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省公安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切实强化对公安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实现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主要执法要素的全方位、封闭式管理具有重要意义。11月17日,省厅印发《江苏省县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管理中心(室)的设置要求、主要职责和工作机制。

  6.全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2015年5月21日,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我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针对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出现的对轻微刑事案件打击力度下降的问题,缩短此类案件办案期限,简化工作流程,有效解决现行司法运行机制中打击轻微刑事犯罪面临的行政拘留太轻、刑事处理太慢等问题,既有利于快速兑现法律制裁,也有利于保障轻刑犯的合法权利,目前,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通过与检察院、法院积极沟通协调,已全部建立此项机制。

  7.省公安厅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2015年4月9日,省公安厅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向13名非常任委员颁发了聘书。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是省公安厅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省公安厅法律智库和公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行政复议委员会围绕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制度、疑难复杂案件审议、业务培训宣传等方面提供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将更加有效地提升公安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8.全省公安机关行政诉讼工作平稳过渡。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量大幅增长。对此,省公安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公安行政诉讼工作平稳过渡。年内,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法律顾问团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提供指导;先后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法制干部培训班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培训班,切实强化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诉讼职责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召开全省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会、行政诉讼形势分析会、行政诉讼情况调研会等专门会议,及时研判部署;通过完善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流程、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机制等措施,着力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各地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回头看”、行政执法大检查、行政执法文书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调解以及说理执法等工作,切实规范公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努力减少行政争议。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举措,2015年涉及公安系统的行政诉讼案件环比仅增长50%,低于全省法院系统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环比增长率10个百分点。

  9.省公安厅全面深化执法公开工作。2015年5月22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现场会,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执法公开工作。近年来,省公安厅坚持以执法告知服务系统为载体,强力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将警情和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互联网站、手机短信和公安机关查询终端等多种方式,实时告知特定当事人,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和评议。坚持以公安裁决文书公开为抓手,以公开促公正,全省已累计公开公安行政复议决定书40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000余份。坚持以便民服务为追求,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全面公开办事项目相关信息。坚持以民生警务为导向,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各个阶段的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完善警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主动及时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坚持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网上公安机关,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建立公安微博、博客、QQ群等新型互动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10.省公安厅全面规范基层法制员队伍建设。2015年12月30日,省公安厅印发《江苏省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范》,首次对法制员的业务职责、能力要求、教育培训、工作保障、考核管理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有效促进了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配备专兼职法制员4100余人,所有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全部配备法制员,其中10人以上派出所及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刑侦、经侦、交警大队全部配备专职法制员。2015年7月2日,省厅在南京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法制员队伍建设座谈会,就努力建好、用好、管好法制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基层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谋划和部署。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