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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医疗纠纷案件中鉴定意见的质证与重新鉴定”专题分享会的通知
日期:2025-09-17    阅读:884次

宁律秘通2025〕261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南京律师对医疗纠纷案件鉴定意见的质证能力,分享医疗损害案件的代理经验,提升南京律师办理医疗损害与人身损害案件的专业水平。南京市律师协会拟于近期举办“医疗纠纷案件中鉴定意见的质证与重新鉴定”专题分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9日下午14:00-16:30

地点:南京市律师协会报告厅(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园区2号楼6楼)

嘉宾介绍

1.施清远,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以来长期担任公立医院、部队医院的法律顾问,先后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八一医院、八二医院、三五九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顾问单位现状与需求,量身制定医院合规方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现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每年处理近百起医疗侵权纠纷案件,涵盖医疗技术损害、医疗产品损害、医疗伦理损害等领域,具备丰富的医疗、医药行业办案经验。同时担任多家医疗机构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作为主委常年参加药品/医疗/医用器械的合规评审工作,为其提供预防性法律服务,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医疗侵权风险。

2.晏红梅,江苏文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南京医科大学医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律硕士,有三甲医院多年工作经验,具备医疗、法律双重背景。在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工伤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等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现为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与人身损害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成员。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9179:00至2025年9月19日9:00

报名方式:打开市律协网站(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医疗纠纷案件中鉴定意见的质证与重新鉴定”专题分享会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基础信息完成报名,限额70人,报满即止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9月17日

  

联系人:谷佳新  联系方式:17714324778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谷佳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医疗纠纷案件中鉴定意见的质证与重新鉴定”专题分享会》仅对“ 全体专兼职律师,全体公司律师,全体公职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7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9-17 09:00:00 至 2025-09-19 09: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