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娘家┃我会律师执业权利保护和投诉受理查处协调指挥中心获赠锦旗
日期:2018-08-13 阅读:1,609次
2018年8月10日上午,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原执业律师刘畅友(现执业单位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利保护和投诉受理查处协调指挥中心赠送锦旗。
据悉,2018年5月23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原执业律师刘畅友(现执业单位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权利保护和投诉受理查处协调指挥中心申请会见维权。
刘畅友律师于2018年5月16日接受当事人赵某的委托,会见其子赵某楠,5月23日再次会见赵某楠时,区看守所称根据相关规定,专用介绍信仅限于三个工作日内使用,不同意刘畅友律师会见。
接到刘畅友律师反映的问题后,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权利保护和投诉受理查处协调指挥中心赵莉同志向刘律师耐心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在押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看守所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帮助刘律师解除了会见中的疑惑,进一步增加了关于会见方面规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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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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