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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出台全国首个《质量强市促进办法》
日期:2016-02-14    阅读:5,967次

    近日,南通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南通市质量强市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南通在更高层面上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实力。 

    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命名南通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成为全国首批12个命名的城市之一后,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就着手调研,征求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制定了《办法》,为建立健全南通质量法治体系,打造南通质量、南通标准、南通品牌、南通信誉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办法》共30条,采用“大质量”的概念,是一部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促进活动的行动规范,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南通质量的目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社会消费供给,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工程质量,提升南通建筑产业发展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服务效能和公众满意度;提高生态发展质量,构建绿色产业链和资源循环利用链,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新兴产业发展质态。    建立品牌发展推进机制,实施品牌价值评价制度;建立标准化推进机制,推进工程产品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业结构和供给方式,构建具有南通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品牌;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建设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质量信用收集与发布制度……《办法》提出了一系列南通质量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同时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为打造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升级版保驾护航。    

    为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办法》还要求推进质量检测资源整合,建设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引导民间资本投向质量公共服务事业,建立健全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的质量创新体系,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建立质量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规范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加强合作,监测预警产品伤害和质量安全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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