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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解】高考作弊引发的刑事犯罪分析
作者:蚂蚁刑辩   日期:2016-04-18    阅读:923次

近日,安徽高职考卷流出、QQ群传播答案等作弊情况被披露。距离高考还剩下两个月的时间,按往年情况来看,这个时期正是“图谋不轨者”筹备作弊相关事宜的阶段。但今非昔比,去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高考作弊问题增加了不少条款,对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幅提高。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高考中各种作弊行为涉嫌刑法中的哪些罪名。

【蚂蚁观点】

一、考前窃取试卷试题的行为

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二、考前泄露试卷试题的行为

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三、负责招生的行政部门徇私枉法的行为

涉嫌徇私舞弊罪或滥用职权罪。

四、监考人员重大失职行为

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五、为他人代考

涉嫌代替考试罪(刑九新设罪名)以及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六、使用手机、网络或其他工具传递考试答案

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刑九新设罪名)。

七、监考老师在考试期间为考生提供答案

涉嫌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罪(刑九新设罪名)。

八、考前出售考卷或答案

涉嫌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罪(刑九新设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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