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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期商事仲裁进律所培训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02-26    阅读:587次

宁律秘通【2025】21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仲裁法律制度中的独特优势,提升律师参与商事仲裁的深度和广度,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司法局与南京市律师协会将于近期共同举办“第十期商事仲裁进律所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8日14:00-17:00

地点: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五楼多功能会议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

二、活动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合规需求的持续升级,商事仲裁凭借其专业高效、程序灵活及裁决跨境执行力等独特优势,已成为公司法领域争议解决的核心机制。本次培训以公司法为主题,旨在强化律师在公司法领域争议中的代理能力,搭建律师与仲裁机构、企业法务的对话平台,助力南京律师行业为公司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三、活动安排

1、领导致辞

2、主题培训:《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类纠纷仲裁条款的冲突与适用》

主讲人:熊辉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融资租赁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3、交流发言

1)《新<公司法>对“对赌”仲裁案件的影响》

发言人:刘钢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2)《公司纠纷的可仲裁性讨论》

发言人:黄献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法业务部部长,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治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3)《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之诉中的一些财务审计思维》

发言人:王运杰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4)《新公司法视角下,从争议解决看投资人权益保护》

发言人:毕哲琳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

发言人:董黎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案件承办一部部长

4、总结发言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线下培训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加线下培训的律师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限额70人,报满即止。

 

 

线上参加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线上直播参加培训

 

 


 

联系人:谷佳新  联系电话:025-68567881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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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谷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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