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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25】268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道路,打造一批“专业强、管理精、有特色、模式新”的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根据《南京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全市律师行业发展实际,现组织申报“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认定与培育工作对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首先满足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建引领。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内部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业务管理流程、质量控制体系、风险防范制度等基本制度,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热心公益服务。积极履行律师社会责任。
二、申报标准
本次申报包括“专业精品示范引领律师事务所”和“专业精品重点培育律师事务所”两类。
(一)“专业精品示范引领律师事务所”申报标准
“专业精品示范引领律师事务所”指专注于某特定行业或者业务领域,专业化方向明确、专业化程度较高,在该特定行业或业务领域具有发展优势,已经形成具有一定专业化特色资源、特色品牌的精品型律师事务所。
申报律所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入状况良好。
2.专业方向明确。制定了聚焦特定领域专业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建立了相应的落实体系。
3.专业成果突出。在特定领域取得若干有较大价值的专业成果,如经典案例、专业著作、专业标准等,在全国或省、市范围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4.专业队伍健全。律师队伍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主要从事该特定专业领域法律服务,或者具备从事该特定专业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
5.专业集中度高。专注于某特定行业或者业务领域时间3年以上,近3年在该特定行业或者业务领域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30%以上,执业律师人均办理该领域案件数在8件以上。
(二)“专业精品重点培育律师事务所”申报标准
“专业精品重点培育律师事务所”指选择某特定行业或者业务领域,有明确的专业化建设方向和规划,正在打造具有一定专业化特色资源、特色品牌的精品路线律师事务所。
申报律所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入增长较好。
2.专业方向明确。制定了聚焦特定领域专业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建立了相应的落实体系。
3.专业特色明显。专注于某特定行业或者业务领域时间3年以上,近3年在该特定行业或者业务领域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增长,执业律师人均办理该领域案件数在4件以上。
4.专业资质健全。律师事务所或者多名律师具有与特定领域专业化发展相关的其他专业资质。
三、认定程序
(一)报名
“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的认定和选育,由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报、提交材料,经所在区工作机构推荐。
(二)评审
组建“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认定与培育评审工作组和初审小组,由初审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查验,形成候选名单报评审工作组进行复审,形成建议名单
(三)审议
“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认定与培育建议名单,提请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审查,市律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授牌
审议通过后的“专业精品示范引领律师事务所”和“专业精品重点培育律师事务所”名单,由市律协制牌发放。
(五)更新
“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认定和培育对象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以重新申报。市律师协会每年度组织一次申报,按照报名和审议情况进行更新。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见附件)。(一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电子版用于网上申报,纸质版配合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能够对相应申报所述事实予以说明的佐证材料。申报材料应列成文件清单形式并附以相应说明,首页加上申报表,采用A4规格的纸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申报流程应按照如下步骤:
第一步:请如实填写《南京市“专业精品示范引领律师事务所/专业精品重点培育律师事务所”申报表》,加盖执业机构公章,并经所属区工作机构审核推荐盖章(电子版,纸质版都需要)。
第二步: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陆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将申报表(盖章扫描版)上传完成申报。
第三步:纸质版材料请统一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信息建设部,使用邮寄方式的请把握好时间(邮寄指定EMS或顺丰),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
联系人:鲁鹤然,联系电话:68567890。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2号楼6层。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