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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企同行 合规护航——企业财税合规论坛”在南京成功举办
日期:2023-07-27    阅读:1,109次

     7月22日下午,由江苏省律师协会主办,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建邺区工商联协办,江苏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业务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支持的“税企同行 合规护航——企业税务合规论坛”在南京成功举办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小清、南京市建邺区工商联副主席范慰民、南京市律协协会财税法律事务法律专业委员主任徐长明出席会议。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李瑾、江苏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事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赵恒志主持会议。

     合规论坛第一个议程为嘉宾演讲分享。论坛邀请了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斌,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肖泽晟教授,南京市税务局科研所原副所长舒安仁,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张振岩,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洋。

     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斌,以企业税务合规的实践与思考为主题,立足企业税务现状、展望未来,认为税务合规是企业必然趋势,从企业经营出发、企业内部与外部专业人士分工协助,调整企业经营与外部税收监管的契合度、有效规避和防范潜在的税务风险、妥善处置既有税务风险,从而有效避免财务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指出,税收风险因素可以区分为企业业务舞弊、税收认知偏差、企业业务漏洞等可控内部风险,企业上游供应链发票违法、企业下游客户欺诈虚假交易、中介机构蒙骗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等可控外部风险,税收政策变动、税务规定滞后、税务救济执法等不可控风险,不同的风险因素应采用应对策略与措施。

     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肖泽晟教授,以税法前沿问题与企业税务行政合规为主题,分享介绍了税务量能课税原则、税法“应税所得”、“以物质抵债”的税法适用与实质课税原则;认为税收一般反避税与纳税担保制度的适用决定权基本在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权利保障和税务安定性,辅助其他专业性机构是可能的出路之一;同时认为,建立企业税务行政合规制度有助于解决税收执法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冲突。

     南京市税务局科研所原副所长舒安仁,以金税四期与财税合规的关系为主题,对于金税四期与全要素数电发票的关系、税收体制改革的智慧税务目标、多项智能功能集合的金税四期等企业关切事项,给予了政策与实践做法的解读;同时提出,企业应避免税务风险上升到企业税务危机,企业财税合规应该是主动、全方位、融合企业经营活动的,在税收优惠政策和法律架构内开展。

     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张振岩,以税务行政复议、诉讼中的重难点问题案例解析为主题,对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税务行政诉讼的前置原则与例外、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等事项,从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到税务执法实践角度解读。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洋,以企业破产重组涉税事项处理与优化为主题,以全国人大破产法实施报告为要领,以详实的大数据展示了企业破产重整普遍会遇到债务豁免收益、核定征收、实质合并与税会差异等涉税难题,涉税难题的解决关乎到企业破产重整的成败。同时从,自身工作实践,同时分享破产企业实质重整合并、重组收益的税法评价、重组收益的递延纳税等项目经验。

     合规论坛第二个议程介绍发布《律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指南》和《律师办理股权涉税专项税法服务指南》。 《律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指南》为一般性服务索引,主要内容包括评估律师专业胜任能力、判别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判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界定递延纳税的条件与实务操作、区分不同税种的征税对象与非征税对象、测算经济活动的计税依据、多层次嵌套合伙企业、合作经营、特殊性税务处理、税务与会计差异等事项。 《律师办理股权涉税专项税法服务指南》为股权转让的专项涉税服务索引,主要内容包括涵税法意义的股权转让、拟转让股权的原值、转让收入的判别、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及其责任、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对赌协议与业绩补偿的税务处理等事项。

合规论坛第三个议程为论坛论文评选结果公示与颁奖。论坛经过征文、初评和复核,评选确定11篇论文获奖

王桦宇、施润霖撰写的《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某拟新三板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案为例》荣获一等奖,赵恒志撰写的《破产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税务问题研究》、季明发撰写的《企业税务刑事合规不起诉》荣获二等奖,朱海华、樊大为撰写的《基于目的犯观点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类型化分析》、王友发撰写的《税务刑事合规不起诉实务初探》、谭翔撰写的《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纳税义务之界定》、景炜撰写的《试论建设应然的企业财税合规管理体系》荣获三等奖,赵宏渊撰写的《财税承担原则的适用辨析》、王映峰撰写的《企业税务合规的刑事激励与合规不起诉制度探讨》、罗琳撰写的《浅议税务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制度》、朱强撰写的《税务合规与纳税筹划》荣获优秀奖。南京市律师协会赵恒志、季明发、王友发、朱强等律师荣获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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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税务合规论坛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200多位律师、工商企业到会参加线下论坛,同步开展的网络视频直播3300多人参与,论坛反响良好。论坛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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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巢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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