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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学释用典第六期”成功举办
日期:2024-04-10    阅读:51次

4月8日下午,市律协“学释用典第六期之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及司法解释的学习交流”研讨活动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市律协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协办。市律协副会长吴加茂、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夏磊、副主任徐超、马天保、唐晓玲,委员会全体委员和行业律师参加活动。

吴加茂副会长在致辞中提出,过硬的专业知识是律师的必备素质,市律协举办本次交流旨在为律师搭建交流与分享的平台,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专业能力,并预祝活动圆满成功。

徐超副主任主持活动。他介绍了本次活动的主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判例,展开研讨交流。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支冠一律师、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经晨律师、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杨勤春律师、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曹晖律师分别就“预约合同法律适用问题”、合同的保全之代位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47-51条之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破解合同僵局--关于违约方请求终止合同”作了主题分享。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武钦殿(曾荣获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民事审判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作为本次活动的特邀嘉宾为各位律师的主题分享作点评。

夏磊主任向大成所和嘉宾表示了感谢,并作了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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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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