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盖年度考核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4-05-16 阅读:1,735次
接省司法厅通知,定于5月21日~22日加盖年度考核章,具体安排如下:
1、各区司法局收齐区属所律师事务所的副本和律师执业证,市属所收齐本所副本和律师执业证,于5月20日交律师管理处(科学会堂10号门406室)。
23日起,请各区司法局、市属律师事务所将盖好章的副本和律师执业证领走。
因故不能来盖章的,请于5月30日之前将送证到律管处,统一送省厅补盖。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2014
年5月16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律管处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