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近日,一位同行友人向我诉说了他遇到的一个品牌维权的难题,希望我能给他支支招。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在全国小有规模的咖啡品牌,发现有一家一次性纸杯生产厂家生产销售印有他们logo的一次性咖啡纸杯,该咖啡杯与品牌方售卖的咖啡所使用的咖啡杯几乎一样。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已发现有多家假冒该品牌的咖啡经营主体。咖啡品牌现在想要维权,但希望维权的矛头直指纸杯生产商,而不是这一家家小小的假冒咖啡店。
问题来了,咖啡品牌的维权需求如何满足?
解决方案一:商标侵权角度
有一定商标案件代理经验的律师在遇到商标维权案件时,一定第一时间关注到权利人的商标权利状态。本案中,权利人的商标已经获得核准注册。权利人并未进行防御注册,仅在第43类咖啡馆、咖啡厅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同时,权利人商标权利状态也非常稳定,不存在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况。 在权利无瑕疵的情况下,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构成混淆误认的,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本案中,咖啡杯的生产销售商在杯身上使用的商标与权利人商标相同,那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关键就在于权利人注册商标所核准使用的咖啡馆服务(43类)与行为人一次性纸杯商品(21类)是否构成类似商品/服务,如果构成就可以判定为侵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本案中,一次性咖啡纸杯是咖啡馆服务所必需使用的设备、容器,是提供咖啡供应服务所必需的。因此,我认为两者构成类似商品/服务。 所以,从商标侵权的角度可以进行维权,但是需要在商品与服务的类似度上多进行举证与说理。解决方案二:驰名商标角度
通过上面的分析,本案通过一般商标侵权认定即可。但这不禁让我想到前段时间的一个咨询,某化学工业品牌的工服被他人原样仿冒后在店商平台进行销售。化学工业与服装的类似度,我相信在司法认定过程中就不会如上述咖啡杯和咖啡店那般容易。在这种商品跨度较大的情况下,难以通过一般商标侵权认定进行维权时,驰名商标似乎成为了一条可行之路。 但是众所周知,驰名商标的认定目前难度非常高,需要提交非常充分的在全国范围内广为知晓的证据。驰名商标保护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实现跨类保护,但驰名商标认定的难度之高,使得很多跨类保护无法得到支持。这样导致了一些品牌保护的弱化以及防御商标注册的增加。而目前有一些防御注册又被冠之以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囤积。如此恶性循环。解决方案三:不正当竞争角度
本案中,方案一存在一个维权的风险点,就是部分法院未必认可一次性纸杯与咖啡店的商品服务类似度。如果法院对此不予认可,将直接导致维权的失败。因为驰名认定难度高,所以方案二的风险系数也非常之高。 那么,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有没有可能将维权风险降至最低? 众所周知,反法常常被称为知识产权的兜底法,似乎其他法律没法适用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反法解决。通常认为,对于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混淆攀附行为,反法第六条除了对具体法益进行规定外,还设置了兜底条款。而反法第二条的诚实信用原则又在兜底之下又兜底。我却不认为反法可以一兜再兜。在能够使用商标,使用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进行维权时,不能够使用反法的原则性条款。 本案中,适用反法进行维权的风险点也存在:第一,两主体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的认定存在风险。尽管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很多法院在对竞争关系进行认定时会范围较宽。但本案中一个咖啡店和一个纸杯生产商之间的竞争关系的认定,从严格意义和朴素的认知来看,是不存在的。第二,权利人咖啡杯的包装、装潢是否构成反法所保护的法益,也需要进行充分的证明。 所以,我认为本案的维权路径,采用一般商标侵权认定较为合适。随着侵权人行为的多样性、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品牌维权变得越来越不简单了。因此,品牌方需要做到权利的布局合理、权利的管理规范、维权策略的恰当设计。尚雅琼,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商标品牌团队负责人及创始合伙人。江苏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成员、江苏省商标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知识产权业务律师、南京市江北新区优秀青年律师、江苏省商标协会商标行业知识产权服务贡献人员。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校外导师、南京工业大学职业生涯规划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知识产权法学硕士。
执业以来专业从事商标品牌法律工作,代理了数量众多的国内外商标申请、商标异议、评审、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及商标品牌诉讼案件。在商标品牌法律方面具有较高专业度。所创设团队是知产力年度优秀知识产权诉讼商标团队全国TOP-10。个人连续多年荣获市律师知识产权优秀案例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