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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首次聘任常年法律顾问
日期:2017-10-20    阅读:9,350次

10月20日上午,高淳召开区委法律顾问聘任大会。区委副书记黄亦武出席会议,并向区委首届法律顾问成员颁发聘书。

区委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从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选聘2名资深律师和1名法学专家担任首届区委法律顾问,他们分别是江苏奋发律师事务所主任谷勇敢律师、江苏苏骏律师事务所主任孔德根律师和河海大学法学教授邢鸿飞。区委法律顾问主要采用会议工作制和委托工作制等工作方式,由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统一进行函件指派。区委法律顾问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项目谈判、起草审查合同、咨询论证、委托代理等形式,为区委提供法律服务。

黄亦武指出,区委聘任法律顾问,是区委贯彻落实“依法执政”基本方略,也是推进法治高淳建设的又一次制度创新。相关政府部门要主动提高服务效能,为区委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为不断提升全区法治建设水平建言献策。(高淳区司法局 徐珍 孙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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