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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8-02-26    阅读:2,053次


宁律秘通【2018】27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扮演重要角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指导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律师协会行业自律和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省律师协会定于近期举办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3月4日下午报到,3月5日—6日上午,为期一天半。

培训地点: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地址:句容市茅山镇福地路99号,电话:0511- 80780000。

二、培训内容

(一)省司法厅万力副厅长讲话; 

(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就做好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作专题辅导; 

(三)有关专家、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认定及辩护要点作专题辅导; 

(四)学员交流座谈; 

(五)培训总结。

三、参加人员

1、市律师协会分管刑事辩护工作会长或副会长、秘书长、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2、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主任优先)。

四、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无故不得缺席培训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自理。

五、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因场地有限,我市报名人数限定为10人。

  报名方式1:打开市律协网站(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通知的网页下方,用律师账号登录后报名。

报名方式2:关注“南京律协”公众微信号,通过“微网站”的“活动报名”进行报名。

截止报名时间227日下午16

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68567878-809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2月26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申燕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举办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仅对“ 全部社会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02-26 00:00:00 至 2018-02-27 16: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