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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有关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3-08-20    阅读:3,939次

 

 

 

宁司 [2013]82


关于2012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区司法局、各市属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律师行业认真开展了2012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以下简称年检),现将2012年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21231日,全市共有249家律师事务所,其中206家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43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另有5家公司律师事务部。

根据省厅的年检要求,经我们初审,共有245家律师事务所(其中204家合伙律师事务所、43家个人律师事务所)、5家公司律师事务部审定为合格等次。

存在问题暂缓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有2家:江苏金港律师事务所、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

提出限期整改的律师事务所5家:江苏环太律师事务所、江苏金三联律师事务所、江苏金坤律师事务所、江苏苏星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大求实律师事务所。

今年新批设立的律师事务所2家(均为合伙制),参加本年度考核不评定考核等次。

2、人员考核情况

今年年检考核为称职的执业律师共有2535(其中专职 2402名、兼职100名、公司律师31名、2名公职律师),另有117名新执业律师(112名专职、5名兼职)按规定参加本年底年检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无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

共有27名律师被暂缓考核(其中14名律师因所暂缓考核、7名律师因有投诉未办结,6名律师未提交年检材料)。

29名律师因个人原因申请注销,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

二、好的方面

    (一)充分准备,严密组织

为做好今年的年检工作,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由王星旅副局长担任组长,薛济民会长担任副组长,律师管理处和市律协共同参加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小组,对全市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区司法局也成立了年检考核工作指导小组,做好律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协调。

2、统一部署提出要求。我们针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特点,制定下发了年度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2012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及重点(把上年度考核被责令整改和被暂缓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有律师被投诉并查证属实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小的律师事务所(3 名及以下执业律师),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对象)、考核方式、考核步骤。3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考核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对今年律师年检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针对今年是网上申报年检材料的第一年,邀请省厅律师管理程序开发软件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

3、认真查处投诉问题。对有投诉的律师所和律师,坚持先查清事实并处理之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年检。在年检之前,对每件投诉问题都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分工专人调查核实,目前有6起违纪问题还在处理当中。

4、加强层级管理,统一组织安排。对区司法局工作做了统一部署要求,要求统一报送材料,统一收证盖章。并在报送材料后召开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长对本区律师事务所实地检查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二)明确责任、严格审查

今年的年检工作,我们严格依照部、厅及全国律协、省律协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按照律师事务所自评、区司法局审核、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对机构、人员分别审定、省司法厅备案和统一公告的程序进行。

全市律师事务所都在 326日前 对所属律师2012年度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考核,初定了考核结果,同时完成了本所本年度执业情况的自评工作,根据《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细则(试行)》填写自评分,并将自评结果在网上完成有关申报并提交主管司法局审核。

区司法局对所属律师事务所逐一实地考核,由王星旅副局长、协会会长、副会长、市局律管处有关人员,及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长组成8个检查组,对市属所进行普查,对区属所交叉抽查,对存在制度不健全、规章不落实等明显问题的5家律师事务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环太所、金三联所、金坤所、正大求实所、苏星所)。

510日前完成了全市律师机构和律师的考核,确定了考核结果,并在520日至29日分别在市局和市律协网站公示了考核结果。

(三)思想重视,认真落实。从实地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都对年检工作十分重视,及时召开年检工作布置会,对所属律师通过合伙人会议或全体人员会议对所属律师考核定档。绝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都能够做到办公场所整齐有序、各类登记完备、公示内容规范、档案归整严格。通过实地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比较规范的律师事务所有圣典所、汇丰锦所、曹骏所、薛济民所、东南所等。从网上申报的情况来看,组织比较严密的有市属的法德永恒所、知识所、冠文所、玄武区、建邺区、高淳区、六合区等;现场报送年检材料组织比较好的有秦淮区、栖霞区、溧水区等。现场盖章组织比较好的有鼓楼区、江宁区、雨花台区、浦口区等。

    三、存在问题

(一)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1、有的律师事务所制度不落实,公示栏内容不全、信息未及时更新,特别是公示栏里有的律师执业证号还是老的证号,没有及时更新;有的律师事务所现有人员与公示栏中公示的内容不符,还有的所里把实习律师也在公示栏里公示,但没有注明是实习律师身份。2、内部管理不够严格,检查时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有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既没有动员部署,也没有对所属律师考核定档的合伙人会议记录,对涉及到该所合伙人变更等重大事项的在合伙人记录本也找不到记录;有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一问三不知;有的律师事务所卫生比较差,很多地方都落了厚厚的灰尘。3、登记统计内容不全,不够规范。有的律师事务所出庭函存根内容填写不完整、空白不记录,无法达到存根以便查证的目的;有的律师事务所收案有登记,结案栏登记的很少,有的律师事务所甚至没有结案时间登记。

(二)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

1、档案归档不够及时。有的律师事务所2012年度档案没有及时归档,散落在各办案律师手中;有的律师事务所档案没有整理,都堆放在一起。2、档案装订不够规范。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底面都没有封条;有的律师事务所案件卷宗中没有发票或发票复印件;有的律师事务所案件审批表存在主任自己办案自己审批的问题;有的律师事务所案件卷宗中的合同、受案报告表都没有盖章;有的律师事务所在案件卷宗中归入的材料整理的不够规范,有空白页、案件随笔、乱写乱画、存入档案的纸张小于A4纸没有在A4纸上张贴造成装订脱落等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现象;有的律师事务所档案装订顺序比较混乱;有的律师事务所案件审批表上的签名只有一个姓,没有写全名。

(三)有关规定执行不严。

1、有的律师事务所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禁止性风险代理的问题把握不严,还存在个别案件违规进行风险代理的问题。2012年我们共收到涉及律师事务所疏于利益冲突审查的投诉案件两起,经查证情况属实。有的律师事务所对风险代理收费不得超过诉讼标的30%的规定还有执行不力的现象。有的律师事务所疏于利益冲突审查,在案件审批时缺少这一环节。

2、有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中缺少公章管理登记办法。有的律师事务所对涉及所里各类信息没有整理,章程、协议、合伙人变更、有关规章制度散落各处。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规定落实,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打造律师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在下一步将落实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将组织一次内勤人员培训班,对内勤工作职责、卷宗顺序、各类登记、统计进行规范和指引。二是要下大力打造律师事务所形象,杜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夸大广告宣传的现象,对少数律师事务所存在的脏、乱现象进行整改,引导小、散律师事务所进行整合。三是对限期整改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复查,并将不定期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抽查。

 

南京市司法局

南京市律师协会

 

 

 

O一三年六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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