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通知公告
关于收缴省、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日期:2018-06-01    阅读:7,323次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事务部,公职律师办公室:

根据省律协《关于收缴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精神,我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 2018年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6日至8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1)。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地点:市律师协会(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2号楼六楼)。

二、缴费标准

依据《江苏省律师协会会费标准及收缴办法》(苏律协发〔2007〕32号)、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2009年度律师会费收缴有关问题的批复》、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减免青年律师和在律师事务所退休的执业律师会费的决定》、《关于女律师“哺乳期”减免会费的决议》、《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我市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关于减免郊县律师事务所部分市会费的决议》、《关于免收残疾律师、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和援藏(疆、边远地区)律师当年个人会费的决议》、《关于免收身患重大疾病律师年度个人会费的决议》的相关规定,2018年度会费收缴标准如下:

    (一)个人会费:

减免

幅度

对     象

收缴标准(元/年人)

合计

省律协

市律协

全免

1、2016年6月1日(含6月1日)后首次领取执业证的专职律师;2、个人律师事务所主任;3、在律师事务所岗位办理退休手续继续执业的老律师;4、残疾律师;5、专职法律援助律师6、援藏(疆、边远地区)和“1+1”律师;7、患有重大疾病的律师;8、在生产或哺乳期内的女律师。

0

0

0

全额

缴纳

1、2016年6月1日(不含6月1日)前领取执业证的专职律师;2、兼职律师。

700

1800

2500

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

400

800

1200

备注

首次领证时间以律师执业证号为准。

(二)团体会费:

减免

幅度

对      象

收缴标准

合计(元/年所)

省律协

市律协

全免

公司律师事务部

0

0

0

省会费80%、市会费减5000元

六合、浦口、栖霞、雨花台、江宁、溧水、高淳等七个区的新设(2017年6月1日后设立)且执业律师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所

4800

9000

13800

省会费全额、市会费按80%缴纳

六合、浦口、栖霞、雨花台、江宁、溧水、高淳等七个区的新设(2017年6月1日后设立)且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上的所

6000

11200

17200

省、市会费均按80%缴纳

除以上所列其他执业律师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

4800

11200

16000

全额缴纳

除以上所列其他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6000

14000

20000

三、有关要求

1、界定减免范围。各律师事务所应对照缴费标准,认真界定本所和本所律师缴费类别,并填写《2018年度会费交纳表》和《免缴会费人员名单》。

2、遵守缴费时间。各律师事务所应按照排定的时间到市律协办理缴费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间,须提前1天通知市律协秘书处。

3、带齐相关材料。办理缴费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盖有本所印章的《2018年度会费交纳表》(附件2)、《免缴会费人员名单》(附件3)各1份;

2)提供符合会费减免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供核对;

3)提供在律师事务所岗位办理退休的执业律师退休证原件、人事档案中办理退休手续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以供核对;

4)残疾律师申请时,需提交《残疾律师、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和援藏(疆、边远地区)律师免交个人会费申请表》(附件4)、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专职法律援助律师申请时,需提交《残疾律师、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和援藏(疆、边远地区)律师免交个人会费申请表》(附件4)、《业务协作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6)重大疾病律师申请时,需提交《重大疾病律师免交个人会费申请表》(附件5)及三甲医院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产、哺乳期内女律师,需提交医院出具的子女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

另:在律师事务所岗位退休律师、残疾律师、重大疾病律师在缴纳2017年会费时已经提供证明材料的无需再次提交。

8)拟注销的律所可申请免交团体会费,但需提交主管司法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仍在拟注销律所执业的律师,个人会费须按标准缴纳。

四、缴纳方式

1、银行汇款。律所可直接汇款至协会对公账户,办理时需携带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及复印件(盖章)1份。汇款资料如下:

 称:南京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号:10105901040001425

另:银行汇款时请备注律所名称。

2、转账支票。携带填写好的转账支票1张,及空白转账支票1张作为备用。

联系人:张正艳,联系电话:68567878-806。

 

附件:1、《2018年会费收费时间安排表》;

          2、《2018年度会费交纳表》

          3、《免缴会费人员名单》

          4、《残疾律师、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和援藏(疆、边远地区)律师免交个人会费申请表》

          5、《重大疾病律师免交个人会费申请表》

          6、《重大疾病定义》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5月30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2018年会费交费时间安排表
  • 2、 2018年度会费交纳表
  • 3、 免缴会费人员名单
  • 4、 残疾律师、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和援藏(疆、边远地区)律师免交个人会费申请表
  • 5、 重大疾病律师免交个人会费申请表
  • 6、 重大疾病定义


  • 责任编辑:黄晓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