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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线上培训 的通知
日期:2020-06-09    阅读:2,553次

宁律秘202087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全市律师学习《民法典》各分编重要内容,掌握法律修改对实务工作的影响,继而加强职业道德水准和专业技能提升。市律协将联合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开设线上课堂,免费举办《民法典》系列课程直播培训。现将举办第一期《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课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周六、周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方式:网络直播平台直播。

二、参训人员

本市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均可报名,不限制名额。

三、培训内容

导论:民法典的体系结构与物权编的地位

(一)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二)物权编在民法典中的地位

(三)民法典对物权法的发展

专题一:物权编通则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一)物权编通则部分的主要内容

(二)物权编通则部分的变化及其背景

1.征收制度的完善

2.停止侵害作为救济方式

(三)物权编通则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物权的保护及其体系化

2.不动产登记与不动产权属确认

3.动产交付与动产物权变动

4.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

专题二:物权编所有权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一)所有权部分的主要内容

(二)所有权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1.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完善

2.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

3.添附制度及其实践意义

(三)所有权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

2.共有的类型认定与共有物的分割

3.公法与私法在相邻关系上的竞合及其处理

4.善意取得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专题三:物权编用益物权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一)用益物权部分的主要内容

(二)用益物权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1.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2.三权分置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善

3.居住权制度的确立及其实践意义

(三)用益物权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其效力

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

专题四:物权编担保物权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一)担保物权部分的主要内容

(二)担保物权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三)担保物权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动产担保与特殊动产担保的物权变动问题

2.如何理解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

3.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效力的例外情形

4.非典型担保与民法典中担保物权体系

5.关于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是否允许设立担保物权

6.实践中最高额抵押的常见裁判规则

7.担保物权期间问题

8.抵押物转让规则变化的现实意义

9.应收账款的质押实践操作问题

10.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效力问题

11.实践中常见的担保物权消灭情形及适用

专题五:物权编占有部分的新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一)占有部分的主要内容

(二)占有部分的主要变化及其背景

(三)占有部分的重点难点问题

1. 占有的功能及其与本权的关系

2. 占有保护的意义及其体系化

四、培训嘉宾

神秘嘉宾:原最高院法官;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五、参训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英才苑府工作人员微信即可参与登记报名领取账户。

                    

李荣辉:13016997536      付心敏:17761651206      李晓阳17320173150


联系人:张吾丹,联系电话:025-68567881。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0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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