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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人认为,这是在鼓励私生子、鼓励出轨,甚至说让“小三”合法化。有人认为,这会降低结婚率,女人不用结婚,傍个大款即可有钱有孩子。有人认为,这会引发对婚生子女的不公平,私生子享有平等权利而不承担养老等义务,也不会因为父亲犯罪而受到政审连累。诸如此类观点,甚嚣尘上。
卫健委相关处室回应称《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也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其实,这种回应并未真正回答网友的关切。孩子都生了,且是做了生育登记的,上户口难道还是问题吗?生育新规事实上并未改变什么
生育权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未婚状态的女性同样享有生育权。我国法律从未规定不结婚者不得生育,计划生育严格的时候也只是“提倡”只生一个好。解除生育与婚姻的捆绑,是恢复权利的本来状态。
前述网上批判观点其实也不成立。关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平等权利,法律上早有规定。《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了法定继承人包括非婚生子女。从过去的婚姻法到现在的民法典,都是这样,与所谓生育新规没有关系。
关于鼓励出轨、“小三”合法化等言论,更是没有依据。首先,出轨是一个感情问题、道德问题,很多情况下不受法律调整。只有两个在婚状态的男女产生婚外性行为,才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其次,与私生子的存在与否没有关系。有几个出轨的人敢生育的?生育不受婚姻限制了,原来出轨但不敢生的人,现在就敢生了吗?显然不是。第三,生育新规与所谓“小三”合法化无关,也不可能导致其合法化。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的基本婚姻制度,即便生育不受婚姻限制了,“小三”不会因为生育而变成合法妻子。
关于加剧傍大款进而降低结婚率的观点,也没有什么依据。生育不受婚姻限制的情况下,傍大款做“小三”的人仍然是受道德谴责的,相关男女仍然会面临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即便不顾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傍大款和养“小三”也都是需要实力的。这一定不会因生育登记制度的改变而改变。对生育率的影响甚微
生育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可能对上户口和人口数量登记产生影响。是否生孩子,受生育观念、经济条件、工作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不会因为行政服务的优化而产生多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