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2024年4月29日下午,市律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研讨沙龙活动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南京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协办。
市律协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夏磊、副主任唐晓玲,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叶小红,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业务部部长杨群,市律协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芳,市律协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部分律师参加活动。
市律协民商委副主任唐晓玲主持本次活动,与会律师们结合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的实务,围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包括对“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优先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情形”“子女成年后欠付抚养费的处理”“‘受其抚养教育’的认定”“离婚协议约定财产给予子女”“离婚经济补偿的认定和处理”“离婚经济帮助的处理”等相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市律协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将对活动中形成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最高院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的要求将活动成果提交最高院相关部门。
参会律师表示本次活动体现了法律条文与实务经验的碰撞与融合,在为司法解释完善献言献策的同时,也提升了参会律师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实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