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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律师远程会见平台预约系统调整的通知
日期:2023-02-02    阅读:1,458次

宁律秘通【2023】11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经监管支队和市律协共同研究,决定对南京律师远程会见平台预约系统进行调整,并自2023年2月6日开始正式启用。现将有关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1、原远程会见需提前3天进入公众号【南京公安】预约,缩短为提前1天,即本周一可预约本周二,以此类推至周五,周五可预约下周一。周六、周日平台预约通道不开放;

2、预约通道开放时间:7:00-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法定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不安排会见接待工作。非接待日的前1天不开放公众号预约通道。

以上将根据监管管理措施和会见接待量进行适时调整,具体以进入平台可预约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莉,联系电话:025-69851866/67)。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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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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