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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5-09-29    阅读:721次

宁律秘通【2025270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14:00前选定培训平台并完成报名。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全省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网络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为满足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需要,经研究,省律协决定开展 2025 年下半年全省实习人员网络集中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实习证,尚未通过集中培训考核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方式

实习人员选择无讼或点睛培训平台报名参加网络集中培训,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阅必修和选修课程表、课务安排、考勤方式、 报名和缴费流程等。

三、培训时间

1.实习人员须在 10 16 日下午 14:00 前选定培训平台,并按照指导文件载明的途径完成报名。 

2. 10 16 日至 17 日,省律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对通过审核的实习人员开通培训权限。开通权限的具体时间由培训平台通知。

3. 实习人员应在 10 20 0:0011 16 24:00 时前完成要求的必修及选修培训课时。

 4. 11 19 日上午 10:0011:00 进行在线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

四、培训及考试要求

1. 课时要求:本次培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 100 课时,选修课由实习人员自行选择但必须修满 80 课时以上。在规定时间未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培训课时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2. 考试资格:全部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课时要求,方可参加线上考试。 

3. 具体课程及课时详见培训平台课程清单,因平台课程编排及片头、片尾时长不同,两平台课程总时长稍有区别,具体课程及课时计算规则详见培训平台课程清单。

五、培训费用

1. 培训费 350 /人,费用自理。 

2. 实习人员按照培训平台报名指导文件中注明的方式自行缴费,可根据个人需要,要求培训平台出具发票。

六、培训管理

1. 实习人员因未及时签到或者播放倍速等其他原因导致缺修课程或者课时量不达标,必须在规定培训期间内重修,否则视为培训不合格。

2. 线上考试主要范围为必修课相关内容,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包含 60 分)为合格,考试环节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未通过考试的实习人员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3. 为保障培训顺利进行,省律师协会要求培训平台建立培训交流群,并在报名指导文件中列明平台管理人员联系方式,为实习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4. 经省律师协会审核,完成培训课程任务且考试合格的实习人员,可以通过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5. 本次培训结果为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师协会组织后续实习培训的需要重新付费。 

6. 实习人员要高度重视集中培训活动。发现空挂、冒名、 代考等不当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已取得《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将予以注销。

七、其他事项

1. 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认真组织好本地实习人员网络集中培训报名工作,督促实习人员及时参加培训和考试。

2. 省律师协会将协同培训平台严格审查核验报名人员信息, 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处理。

3. 省律师协会将对实习培训与结业考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4. 培训平台指导文件和报名缴费二维码如下: 

(1)无讼

无讼指导文件二维码

 

 

无讼报名缴费二维码

 

无讼交流群二维码

 


无讼培训服务电话:400-010-5353 1

(2) 点睛

点睛指导文件二维码

         

点睛报名缴费二维码

  

点睛教务群二维码

     

 

点睛培训服务联系人:史丽丽 18600832675(同微信) 

  18600837091(同微信) 

省律协联系人:苍  025-86215316

 

 

                        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 9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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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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