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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迪:1+1法援日记三篇之二——超速50%
日期:2016-07-20    阅读:2,822次

第二篇:超速50%    2015年8月27日    星期四

        昨天中午,收到一条来自025110205的短信,“限速60公里----超速50%被锦屏大队拍摄”“请30日内到南京交管局接受处理”云云。

        一查时间,地点,都正确,那就是说,诈骗短信的可能性不大。惨了,超速50%,好像是扣光12分,这车第一还能不能开了,第二,明年这车如何开回南京?

        回头一想,不对呀,说我超速50%,第一,我刚买的新车才开出两千公里,还在磨合期,没理由开快呀,第二,我从南京开到锦屏1600公里,为啥一路上不超速,偏偏在你锦屏县超速。第三,我在限速12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也就开90公里,在你的破路上我会超速50%?第四,我车还没进贵州,变速箱就出故障了,我开着故障车怎么会超速?第五,我电子狗一直开着的呀,稍微超个几公里就会哇哇大叫报警。

        会不会是锦屏交警专罚外地车,反正被处罚的你,是不会为了这件事,专程回到贵州来讨说法,罚你了又怎样?但是,我“捐”出一年时间给你贵州,你就给我这么一个见面礼啊?你罚我几大千的,好意思吗?我“不怀好意”地想着。

        不行,看来得找人消灾了!总不能让我这个法援律师留在贵州到期回不了家呀!

        2015年7月11日晚上,我被锦屏司法局的车从贵阳接到锦屏县,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生涯。8月4日,司法局搬家,搬到了县城外的潘寨,离县城9公里路,没有公交车,早晚乘司法局交通车上下班,为此,我准备把南京的车开来,8月17日上午我在南京江宁区法院开完庭,就独自开车上路,从江宁直奔锦屏。第一晚住在神州第一将军县湖北麻城县,开了500公里,第二天过武汉时把荆门看成荆州,绕了路,宿湖南泸溪县,开了800公里。第三天开了近300公里,因为是县道,路况不佳,中午才到达锦屏县,几天后,没想到就收到“超速50%”的处罚短信。

        下午来到锦屏县交警大队窗口,递上驾照行驶证身份证,提出要看视频,小交警带我到另外一间房间打开电脑,刚说“你超速——”,我就打断她的话“我要陈述与申辩”,“第一第二”就开始了,大厅里等待处罚的人,看着一个理直气壮的我,脸上写满了崇拜。

        小交警等我说完后,说“没有说你超速50%,估计也就是超速9%吧!不计分也不罚款”“等一会打个单子,你签收一下就可以走了”。

        既然不计分不罚款,那就闭嘴歇歇吧,省省口水,不折腾!

        拿到处罚决定书,备注栏里是“限速40公里,测速46公里”,还有这种事?等我有空的时候,好好研究一下这份处罚决定书,看看有没有法律漏洞。

        不计分不罚款,这不拿人开心嘛!

        不过,来的时候,自己还有点小人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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