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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的通知
日期:2018-06-12    阅读:2,863次

宁律秘通【2018102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弘扬“师徒相授,星火相传”的行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的效果,市律协拟面向全市律师聘请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执业8年以上的本会会员;

2、在某一法律服务领域有较高的实务成就或较深的理论研究;

3、愿意与实习人员分享和传递自己成功的快乐和经验;

4、执业以来未受到过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鼓励措施

1、南京律师学院将聘请入选讲师库的人员为特聘讲师或教授。

2、对授课效果良好的讲师,协会将优先推荐其到点睛网录制课件;

3、对授课效果好且符合高校聘选条件的讲师,将优先推荐其到相关法学院任兼职教职。

三、课程设置

(一)公检法司机关及行业概况介绍类

1、南京律师行业发展的基本脉络和现状(4课时)

2、市律师协会情况介绍(4课时);

3、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2课时)、公证业务(2课时)、司法鉴定业务(2课时)、法律援助业务(2课时)、人民调解业务(2课时)、社区矫正业务(2课时)等职能介绍;

4、仲裁机构(2课时)和行政复议机关(2课时)职能和作用介绍。

5、本市法院系统(2课时)、公安监管系统(2课时)、检察院系统(2课时)职能介绍。

(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类

1、律师执业伦理(4课时);

2、我市律师遵守执业规范状况及违规风险警示(8课时);

3、律师业务推广和出庭礼仪规范要求(4课时)。

(三)新执业律师常见业务介绍及风险防范类

1、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实操及风险提示(4课时);

2、家族财富传承法律服务实操及风险提示(4课时);

3、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实操及风险提示(2课时);

4、金融法律服务业务概况介绍(2课时);

5、海事海商保险法律服务业务概况介绍(4课时);

6、公司法律服务业务概况介绍(4课时);

7、行政案件法律服务业务概况介绍(4课时);

8、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业务概况介绍(4课时);

9、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业务概况介绍(4课时);

10、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实操及风险提示(4课时);

11、涉黑案件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实操及风险提示(2课时);

12、职务犯罪案件法律服务实操及风险提示(2课时);

13、刑事辩护庭审视频教学(4课时)。

(四)综合能力提升类

1、业务推广技巧(4课时);

2、法律文书及政府公文写作规范与技巧(4课时);

3、PPT制作技巧(4课时)。

四、遴选办法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请根据个人专长从课程设置中选择1-2个课程进行填报。

(二)择优录用。市律协将邀请部分资深律师采用试讲试听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选拔。有课件者优先考核。对符合条件的,一经聘请将颁发市律协、市律师学院聘书。

(三)选聘名额。市律协、律师学院将将对每门课选聘5-7名讲师入库。

五、报名方式

招聘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12时。

网站报名方式:打开市律协网站(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招聘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的通知”,通知的网页下方,用律师账号登录后报名。

微信报名方式:关注“南京律协”公众微信号,通过“微网站”的“活动报名”进行报名。

邮箱报名方式:填写附件并发至邮箱njslsxh6872795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报名)。

联系人:申燕,孔文娟 联系电话:687567878转810或68567878转809。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南京律师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讲师报名情况统计表

序  号

姓  名

执业机构

填报课程

联系电话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讲师报名情况同统计表


  • 责任编辑:孔文娟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招聘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的通知》仅对“ 执业年限8年以上,无处罚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00人(还剩159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06-12 00:00:00 至 2018-06-22 12: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