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要闻
第二届“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会”成功举办
日期:2024-09-26    阅读:245次

9月22日,第二届“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会”在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来自南京、镇江、扬州、常州、淮安、马鞍山、滁州、芜湖、宣城等地的160余名律师参加了现场活动,另有3000余名律师通过在线方式观看直播。本次活动以“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律师新业务与新实务”为主题,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协公司治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都市圈协同发展专门委员会联合承办。活动中,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治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亮介绍了交流会背景和筹办情况。

本次交流会是2021年九城市律协公司法相关专业委员会签署《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研讨合作框架协议》后的第二次盛会,推动了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合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化与拓展。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钱朋作开场致辞。他强调,在都市圈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律师行业的深度交流与合作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推动区域法治环境优化、促进经济融合发展的关键力量。本次会议对于加强都市圈内公司法业务的专业交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推动都市圈公司法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随后,参会律师围绕四个单元的公司法主题展开交流,来自都市圈城市的20多名律师分别以主题发言、点评等方式参与。

第一单元交流主题为“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律师业务新机会”,由南京律协公司治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亮主持。南京苏聪聪律师作了关于新公司法施行后律师业务新机会的调研报告。南京莫燕雯律师、马鞍山张有旺律师、南京王治律师、南京于静律师分别围绕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合规业务的影响、新公司法对减资规则的改进及对律师诉讼业务的影响、新公司法对破产清算程序的影响、新公司法施行背景下的律师业务拓展与实施等问题作了主题发言,周亮主任对发言内容作了点评。

第二单元交流主题为“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公司治理革新”,由镇江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思培主持。南京申利律师、宣城黄卉律师、南京冯康律师、南京王云霞律师分别围绕新公司法视域下公司章程制定的策略与考量、董监高责任及其外部化、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调整与企业合规管理的完善、数据资产出资研究等问题作了主题发言,刘思培主任对发言内容作了点评。

第三单元交流主题为“新公司法对律师诉讼业务的影响”,由扬州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全生主持。南京仇雨桐律师、常州殷力强律师、滁州潘申石律师、南京丁广律师分别围绕新公司法背景下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之诉的实务思考、违法实质减资股东责任的实务解析、实际出资人权益保护研究、目标公司履行“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义务的前置减资制度等问题作了主题发言,曾全生主任对发言内容作了点评。

第四单元交流主题为“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并购重组实务”,由淮安律协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梁孔建主持。芜湖范大平律师、南京沈勇明律师、南京马君儒律师、南京徐培律师分别围绕新公司法对私募基金设立合规及退出的影响、新公司法对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的影响、新公司法施行后并购税务处理、新公司法视角下投资人参与破产重整路径简析及法律建议等问题作了主题发言,梁孔建主任作了点评。

此次活动共收到来自都市圈律师撰写的64篇论文,深入探讨了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律师业务新机会和新实务,展现了律师们对新公司法精神的深刻理解与独到见解。这些论文汇编成册,充分展示了都市圈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成果。经过评选,一批优秀论文脱颖而出,获得表彰。

最后,南京律协都市圈协同发展专门委员会主任周大鹏发表了总结性致辞。他首先高度评价了本次交流会的成功举办,并强调了律师行业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优化法治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他指出,南京都市圈作为跨省域合作的典范,其律师行业的紧密合作对于推动区域法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具有深远意义。他鼓励与会律师继续秉持专业精神,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南京都市圈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娟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