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宁律秘通【2018】65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已于2018年1月6日生效。《规则》禁止律师在公共场所粘贴、散发业务推广信息,禁止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公安机关、监狱、仲裁委员会等场所附近以广告牌、移动广告、电子信息显示牌等形式发布业务推广信息,禁止其他有损律师职业形象和律师行业整体利益的业务推广方式。
为提升我市律师行业品质,规范律师业务推广行为,市律协拟于近期对全市各看守所周围的违规宣传推广行为予以清理和整治。经调查,在南京市看守所、南京市第二看守所、秦淮看守所、玄武看守所、栖霞看守所、六合看守所、浦口看守所、江宁看守所等地的窗口有律师拜访名片,在上述场所附近墙面、树枝、栅栏上有律师附着广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律协的禁止性规范。
依据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律协责令上述违规宣传的律师在2018年6月30日前予以改正。对到期仍不整改的,市律协将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予以立案查处。
联系人:赵莉,联系电话:4000869797转2号键。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