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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研讨会 的通知
日期:2019-03-26    阅读:1,238次

宁律秘通【201938号

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涉外业务建设,促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市律协将组织律师参加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商江苏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327日(周下午13:3017:00结束。

二、会议地点

江苏省律师协会大会议室(南京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 11层)

三、参会嘉宾

张嘉生,中国海仲国际货代协议示范条款主笔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截止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932617

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研讨会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后点击报名

名额分配:本次活动为多单位联合举办,分配给我市律师名额为40名。名额有限,先报先得。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68567878转811。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3月26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陈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举办“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示范条款”研讨会 的通知》仅对“ 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9-03-26 12:00:00 至 2019-03-26 17:3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