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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推荐南京执业律师到省厅担任法律助理的通知
日期:2024-12-02    阅读:2,584次

宁律秘通2024303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省厅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南京执业律师公开选聘9名法律助理,协助处理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合同期内,法律助理驻厅机关工作,纳入厅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其劳动关系及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不发生转移,仍由单位管理

2.鉴于省厅法律助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优先在有担当、热心公益且不扣取中间费用的律师事务所中推荐

3.省厅根据推荐情况确定面试人选,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新聘法律助理合同期为1年,到期可以续聘,年报酬为12万元(1/月)具体选聘工作由省厅统一安排,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12517:00

2.打开市律协网站(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协助推荐南京执业律师到省司法厅担任法律助理的通知”,在通知页面内网页最下方,用律师个人账号登录后报名并上传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将纸质件一式两份送至律协秘书处,报名限额40人,报满为止。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电话:025-68567885 

 

附件 1.法律助理聘用条件

     2.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 

法律助理聘用条件


一、法律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三)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五)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为法律助理: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

(四)曾受过行业管理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与省司法厅机关工作人员(含已退休)有亲属关系的;

(七)不适合从事法律助理工作的其他情形。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2 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 责任编辑:宗雅雯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协助推荐南京执业律师到省厅担任法律助理》仅对“ 全体专兼职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报名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4-12-02 00:00:00 至 2024-12-05 17:00:00 (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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