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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释用典之以案说法”案例的通知
日期:2025-02-18    阅读:725次

宁律秘通202512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进一步扩展民商律师交流空间,践行法学实践性教育,培养律师实务实操性人才,启发办案思维,探究民商争议中的证据逻辑与价值判断,提高民商律师争议化解的综合能力,南京市律师协会将面向全市律师征集“学释用典之以案说法”案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近三年与《民法典》实施有关的案件,在争议路径选择、证据收集组织、法律适用争取、逻辑论证判断、委托人互动沟通等办案实务中具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存在疑难性、新颖性、创新性、可借鉴性、启发性等特点的成功案例

2.一般为已结案例,包括一审、二审、再审、仲裁、调解等各个阶段。具有较为突出特点的未结案件,也可以申报。

二、投稿要求

1.提供案例特点介绍一篇,不超过1500字,重点说明案例的疑难性、新颖性、创新性、可借鉴性、启发性等特点,以及为委托人挽回或争取的合法利益;

2.结案的提供法律文书及代理词,未结案的提供代理词;

3.宣讲PPT一份(不超过20页,将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展示);

4.投稿案例须为投稿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和侵犯其他作者的知识产权。

5.所有申报案例应作好脱密工作,包括隐去当事人真实姓名等。

三、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331

2.案例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word文档以学释用典之以案说法案例评选-姓名-案例题目”命名,相关生效法律文书请扫描后以PDF格式作为附件提交,案例和相关附件请统一装到一个文件包内进行命名及压缩,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指定邮箱:matblawyer@sina.com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218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电话:025-6856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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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宗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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