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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保险工资
日期:2017-06-07     阅读:2,765次
留言内容:
本人王亚光于2016年6月-9月在南京新星港混凝土公司做泵工,工作认真勤奋, 9月底在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查出胃癌,随后手术,未能上班,住院期间单位直属领导曾去看望,告知安心养病,会按国家规定给与病假,可是2017年1月开始,公司就未能发放工资,社保交到2017年4月份,找单位协商,未果,为了保证治疗,现申请劳动监察。请给与21个月的工资,17个月的保险及相关赔偿。
回复内容:
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周惠新律师:可以要求医疗期并在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负担生活费,医疗期满可以终止合同并补偿。
李娟 2017-06-07
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戴国容律师:社保问题直接向当地人社局反映。工资问题,申请劳动监察不失为一种可行方案,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李娟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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